"小说下载尽在书本网 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花火精装版09年第二辑:谁曾和你一起靠近童话 作者:花火工作室 语笑嫣然:彼岸没有灯塔(1) 作者感言:   天越来越凉了。手指上的冻疮又在隐隐作祟。人家说,长冻疮,是年复一年永远都不会康复的了。它会成为你身体的一部分。   它似乎比爱人还忠诚。   我喜欢这篇文章里的每一个小孩。他们都很忠诚。是忠于爱情。忠于自己的心。而不是狭义的仅仅忠于某人。   但是,到最尾,我想,怀着美好的憧憬和心态的你们,可能不会喜欢云妆了。但是谁不是曾迷失过呢?她走了岔路,及时醒悟,她依然是彷徨的无助的孩子,流光会爱惜她,苏缜也会爱惜她。她跟你们一样,在错误里长大。   只是,我将她的错误放大了。   时光是不能重复的。如果有一个人可以爱,那么,好好爱。     ﹛我是沈云妆。习惯了隐忍和冷漠的时光。有生之年我遇见你,还以为是命运的牵引。却原来是花开后的废墟,是一盘未知的残局。﹜   流光:   这是我第一次给你写信。感觉很奇妙。几个月之前我们还在同一间教室里,电风扇呼啦啦的转,日光灯照亮了飞蛾的翅膀。地理老师的啤酒肚很糟糕,好像衬衫的纽扣就快要胀破。兔牙的老头发型越来越像三毛,他的儿子就坐在隔壁班靠窗的位置,小眼睛大鼻子是标准的蓝精灵模样。   后来。   高考。流火的盛夏。   我们分开了。有了新的前程似锦绣繁花。   重庆这座城市很嘈杂。忽上忽下。像一团凌乱的线。不变的是它灰蒙蒙的天,跟家乡一样。我很想念我们的高中。   流光,你有没有试过,明明喜欢一个人,而对方也向你表白,但你却模糊的拒绝了他。你很难过,很彷徨,你不知道自己到底想怎么样。唉。你肯定能看出来,我就是在说我自己。说我跟苏缜。那个高高瘦瘦的男孩子。   他很喜欢我。   我也喜欢他。   但我拒绝了他。因为我们隔了很远。我在长江的中上游。他在长江的尾巴。我很难想象分隔异地如何维系两个人的恋情。我觉得有太多的未可知。最重要的是,我们是朋友,六年的朋友。我不想一旦恋爱失败就连朋友也没得做了。   所以,我很自私的对苏缜说,我们,退回到好朋友吧。   ﹛我是阮流光。在俗世有红尘万丈,我也许是最寂寞的一桩。当童话被揭穿幼稚的真相,你还会不会重新爱我一场,回到最初的模样。﹜   云妆:   北京是一座大而空旷的城市。我,朱摇,还有映夏,就像相依为命的三脚架。朱摇和映夏不用我介绍了吧,高中同班同学,也是咱死党群的成员。   但是,我要说明的是,毕业之后他们俩的关系发生了质的变化。因为,他们恋爱了。以前大家都是猜测,不知道他们之间究竟有没有更微妙的关系,现在,在北京,他们以公开的姿态恋爱了。映夏跟我在同一间学校,所以,朱摇经常过来,通常都会叫上我,溜街,唱K,泡网吧,下馆子。我像个不识趣的大灯泡,横在他们俩人中间。   也许是因为寂寞吧。   ——因为寂寞,想要摆脱这种一个人一座城的空旷的心理,所以,明知道自己的瓦数很大,却还是每次都应邀,厚着脸皮跟他们腻在一起。   然而。   朱摇也经常向我诉苦。尤其是最近,他说他跟映夏老是吵架,他们的感情雾里看花,他的声音抑郁低沉。恰好那阵子我们学校跟朱摇的学校进行篮球友谊赛,朱摇连着几次晃荡在我们那崭新的塑胶球场。可次次都不见映夏。我就把着朱摇的肩说没关系,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我来给你打气。 语笑嫣然:彼岸没有灯塔(2) 恼火的是,我后来竟然被大家当成朱摇的女朋友了。   球赛结束之后呼啦啦的一群人在小馆子里挤着吃涮锅,男生们挤眉弄眼的要朱摇正式介绍一下我,朱摇很不自在,潦草的说,她是我的好朋友。   席间。我旁边坐着朱摇同寝室的男生,喝得有点高了就凑在我耳边说,朱摇常在兄弟们面前夸你呢。我想,朱摇夸赞的应该是映夏吧。男生又说,朱摇形容,他喜欢的女孩有一头简单清爽的短发,高挑纤细的个子,穿着随意,粉黛不施,但五官是天生的丽质,前前后后,上下左右,就没有哪一个角度是不好看的。而且呢,笑容爽朗,落落大方。原来啊,我还以为他吹牛,现在知道了,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哈哈哈。   我一听,懵了。   映夏是长直发,穿名牌,化烟熏的妆,首饰琳琅。朱摇为什么不诚实的形容她?而我呢?我的衣柜里全是宽大的T恤,牛仔裤帆布鞋,十年如一日的素面朝天,我怎么可能像朱摇说的那么美好,尤其是——天生丽质——我怎么可能,怎么可以?   唉。   但我却不知道怎么开口去问朱摇,就闷闷的憋在心里,我总觉得他看上去嬉皮笑脸凡事无所谓的样子,其实掩藏了灰暗的一面在背后。看不穿。猜不透。   球赛结束之后。有一天,朱摇突然来学校,告诉我,映夏要跟他分手。他的样子很沮丧。我绞尽脑汁的开解他,甚至还想替他去向映夏讨情。他却阻止我。他抢了我的电话,另一只手,牢牢的抓住了我。他说,流光,我喜欢你,曾经,偷偷的,卑微的喜欢着。你也许不知道。   我愣了。   傻了。   我只想要昏倒。或者尖叫。或者落荒而逃。但我还是站在原地。看着朱摇。朱摇说,起初,他和映夏开始,只是为了转移自己的注意力,最多再试试我的反应。因为我总是将他当作死党,哥们,称兄道弟,我总是忽略他眼底的情意。   天哪——   云妆,我不是有意忽略,我是真的没有感觉到。我多冤啊。这个朱摇的行事作风还真出人意表。他说他当时年幼无知,没有勇气向我坦诚,惟有绕弯路,绕啊绕啊,结果把自己给绕进去了,真的爱上映夏了。他说,这个事情,谁都可以去跟映夏讨说法,惟独你不行。   映夏知道?我问。   嗯。朱摇点头。当初,我事先就和她挑明了。   我的脑子里顿时冒出六个字。该死的偶像剧。或者,还有那些该死的言情小说。我们青青涩涩简简单单的少年时光啊,就是被这些玩意毒害了。我们沉浸在荒诞的情节里,自编自导自演,不亦乐乎。又说人生如戏,但很多时候这场戏是没有观众,没有对手的。是独角戏。   朱摇说,算了,事已至此。我曾经有好多次都想跟你坦白这件事,总觉得理亏,难以启齿。直到映夏跟我分手,那种心痛,十万分的强烈,我就知道我现在更难放下的人是她。   所以,你已经可以沉着理智的将这件事情当作笑谈来跟我讲?   嗯。是吧。朱摇撇了撇嘴。   那好,我想,既然你做主,要划个句点,那么,我也懒得告诉你,朱摇,在某个电光火石的瞬间,我也曾对你,心动过一场。   像星光那么闪耀。像星光那么飘渺。   ﹛我亲爱的姑娘,不要悲伤。岁月就是暗涌,变化猝不及防。他跟你成朋友,谈知己,未尝不是一种妥当。他会永远将你照亮。﹜   流光:   新的学期。我加入了学生会。在宣传部当一名小小的干事。面试的那天我有点怯场。但我却看见一个像苏缜那么瘦瘦高高的男孩子。书本网 电子书 分享网站 语笑嫣然:彼岸没有灯塔(3) 他笑起来眼睛也像弯弯的月亮。   他是我的顶头上司。宣传部的部长。起初对他的印象是模糊带点畏惧的。第一次执行任务还弄坏了他的钢笔。我紧张得一拨刘海就涂了两撇蓝墨水在脑门上。他为了对我表示尊重拼命的忍了笑,还递给我一张心相印。   后来。   在回宿舍的路上我听见有人喊我。回头看见他。原来我的钱包竟然丢在宣传部的办公室里了。他拿着钱包轻轻的敲了敲我的头,说,你这小迷糊,幸亏是本公子热情心善,否则你这个月就要喝西北风了。我一愣。   是苏缜也曾经这样称呼过我吧,小迷糊。尽管起因不同。   学长比苏缜英俊。他有高挺的鼻梁,深邃的眼睛;他的眼神很温柔,散发着欣赏的,纵容的光;他的声音也非常好听,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他的一切的一切,突然之间,好像充满了一种能够安稳人心的魔力。   我有点受宠的慌。   四月。是我们学校的校庆。宣传部在私底下组织了活动。到农家摘草莓,还有烧烤和篝火晚会。可乐坏了我。在学校里每天教室寝室办公室三点一线的生活早就闷透了。更何况是跟草莓有个约会。我最爱的草莓啊。我风一样的就飞去了。   景色很美。   烫金的夕阳在山边挂着,绿茸茸的田埂纵横交织,而那些刚出头的庄稼,它们认识我,我却不认识它们,我就问学长,这是什么,那是什么。后来我发现,原来他也就认得茄子南瓜和水稻,比我好不到哪里去。   糟糕的是,我们选的那块草莓田,除了外圈的草莓鲜红透亮能入大家的法眼,原来中间掩藏了一大块一大块的未成年地带。   没熟。   众人怨声载道,勉强摘了几个小筐就绕到别处看风景了。我东张西望瞅见远远的山坡上几颗樱桃树,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冲过去了。火红的樱桃看得我心花怒放,一边摘,一边哼起了小曲。学长也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大惊小怪的喊道,哇,你看*了?   什么?   我一怔。没明白过来。   他说,你唱的可是*里面汤唯唱的那支歌。   哦。对,是天涯歌女。我恍然大悟。可是,谁说我唱这歌就是因为我看那电影了?这可是名曲。随时都能唱的。   他凑过来,嘿,完整版还是删减版?   去你的。我推他。你才看完整版。已经开始有点脸红了。他却不害臊,男子汉大丈夫,要看就看完整版,删减了的,多没劲。   哈。色狼。   我笑起来。结果,一笑,就没有注意到脚底下松垮垮的石头,轰的一脚踏上去。哎哟。脚崴了。疼得眼泪直飚。   会不会是骨折啊?我哇啦哇啦的抓着他的胳膊,学长,快带我去医院。他像个专家似的盯着我的脚看了好一阵:没事,没骨折,先回大本营去。说着,就在前面蹲下来,反手拍拍自己的肩膀,喊我,上来。   从樱桃树的小山坡,穿过半熟不熟的草莓田,还有一截曲折的田埂路和一片幽深的竹林。   他走得大汗淋漓,上升的体温从后背直透进我的心坎里。我沉默起来。好像是空白,又好像是混乱。他问我是不是累了,可以趴在他的背上睡一会儿。我说不,万一我睡觉流口水,这秘密岂不是要被你识穿,以后你用它来勒索我怎么办。他哈哈大笑,丫头,就你心眼多。   彼时。温柔的阳光穿花照竹。风如轻纱过。抬眼只看到周遭晴川历历,芳草萋萋。是许久,许久不曾看过的美景。   五月。苏缜来了。说是长假旅行。顺道来看我。他黑了,也瘦了。显得更像一支营养不良的竹竿。我们吃烤鱼吃火锅,逛古镇,看夜景。说实话重庆市区范围以内的风景及其乏味,大多数周末我宁可在地下商场淘便宜的女装,或者是到好又多买打折的水果,然后就在寝室上网,睡觉。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语笑嫣然:彼岸没有灯塔(4) 距离我们的表白与争执事件,已过去大半年。谁都没有再提起。相应的,也就在言语间刻意的回避,不是没有尴尬的。那七天很漫长,我无时无刻不在想着怎样打发或者说摆脱我们心里的疙瘩。临走时苏缜在火车站的月台问我,我能拥抱你吗?   我点了头。   苏缜的呼吸重重的扑在我的耳廓上。我感到鼻子发酸。这就是我们之间没有结局的结局么?一个拥抱,一次告别,就抹杀了那些曾美好过的年华。然后装做云淡风轻,继续各自不相干的生活,分明在日后的回忆里还有唏嘘,却也仅仅是,唏嘘而已。   他们说,学长对我有些偏袒。重要的事情,他总分配给我,他说他信任我,可我偶尔也有搞砸的时候,他却也不责骂我,反倒很慈祥的安慰我,或者将他的经验传授给我。下学期宣传部将会从干事里面挑选一名副部长,大家似乎都把目光落在我的身上,这让我感到不自在,尤其是,无意间听到几个女生的议论,有点尖锐,大概的意思就是说学长跟我过从甚密,有假公济私追求我的嫌疑。   追求啊。   我听得心砰砰跳。可我不否认这种紧张里还带着几丝甜蜜。学长是那么优秀的一个人,我看他的时候常常以仰望的姿势,你知道,我所说的仰望不仅仅是视觉上的,还有我对他的依赖,崇拜,在他面前做小迷糊小丫头的幼嫩感觉,仿佛初生的花朵,受他的呵护吸取阳光雨露。能得到他的垂青,或许,是我的幸运。   可他真的喜欢我么?   在没有告白之前种种暧昧的行径,无论怎样鲜明,还是无法给我一颗定心丸。你所在乎的人,如果没有亲口告诉你,他喜欢你,你就只会觉得自己永远都是开在悬崖的花,随时有堕落和断裂的危险。   那天,学长说,他要趁着校庆去旅行。地点还没有确定。为此我特地下载了一些旅游景点的资料给他做参考。我不知道他会不会给我带旅行的纪念品。我没有说。但我希望他会。因为那样会让我觉得他心里面多多少少是记挂我的。哪怕他最终带回的,是一块石头,一掊土,我也心满意足。   ﹛我亲爱的姑娘,不要悲伤。在此处缺短,就在彼处增长。上帝待人是公平的,你会得到你想要,幸福是必然的落脚。﹜   云妆:   你的世界,明暗跌宕,我这里却一片灰茫。以前我们只知道朱摇喜欢画画,可没有想到他不但喜欢,而且痴迷甚至偏执。   他要当画家。   这是他的原话。为此他搬离了学校的宿舍,在潮湿的小巷子里租了破旧的阁楼。我去看过他。那阁楼带着腐烂的朽木的气息,满地狼藉,画板和颜料东倒西歪,甚至染花了他的白床单。他让我觉得潦倒。很是心痛。   我问朱摇你为什么突然有这样大的转变。   他说我这就是对艺术的执著和对理想的追求。他说这份情感是长久以来默默的潜伏在我体内的,我想要爆发,终于爆发,我因而更加感受到自己存在的价值。   云妆,朱摇说每天扎堆在教室和球场,挖空了心思的争夺奖学金,评选荣誉,或者同学的艳羡老师的赞赏,那样的动机太不单纯,好像是为了别人而活,学到的也都是死板老套的理论。又或者对女生评头论足,交换各自泡妞的经验,实在很*。只有画画,将自己的爱好变做能够营生的一项技能,生活才切切实实的被自己所掌控。人不轻狂枉少年。少年就应该有飞上枝头当凤凰的理想。   我说不过他。   可我总觉得他看似豁达的表情底下,掩藏了外人无法参透的忧伤。后来,我看见他抽烟,明明灭灭的一点火光,随着他的手起起落落,在面前,在膝头,我突然感到他离我们远了,不再是从前嘻嘻哈哈那么阳光。 语笑嫣然:彼岸没有灯塔(5) 也许,我们都应该像他那么,长大。   北京的夏天,闷热干燥。心情也随着烦乱。我想念南方灰蒙蒙的天。落雨的傍晚。凉爽而干净的风。还有夜市的冰粉和麻辣烫。   学校附近就有那么一家大排挡。老板是地道的成都人,拿手好菜就是火爆肥肠。我第一口吃下去的时候简直感动得想哭。后来就直想把辣椒全塞进胃里去。再就着加冰的凉虾,做饭后甜点,唉,你很难想象我的模样看上去有多饥渴。   万恶的北方。   话说我是专程为了朱摇,约映夏出来谈心的。我想知道他们分手的原因,看还有没有转圜的余地。但映夏态度坚决。她说,她跟朱摇是没有将来的。   将来?   我傻了。怎么映夏突然就跑在时光的前头,像我们这样的孩子都在等待荡气回肠的爱情,不计较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的时候,她说将来。什么是将来?结婚生孩子的将来?我的伶牙俐齿在碰上这样高深的问题的时候,就变得笨嘴拙腮了。   映夏还说,朱摇的性格,外热内冷,谁也看不透他,跟他在一起,他不说心事,猜来猜去累得慌。   唉。   毕竟感情是他们的。去留都是他们自己决定。作为灯泡,我已经黔驴技穷了。   云妆,你一定知道后海吧?   后海是小资的代名词。她就安静的躺在那里,任由作家们将她炒响,炒红。但我却不喜欢她入夜后的喧嚣。   我喜欢在周六的下午,一个人赖在空旷的露天咖啡座。   阳光清淡。   风呼啦啦的吹。   人力三轮的车夫们,载着游客穿街过巷。不太热闹,也不喧嚣。   然后,我就在后海给你写信。半张,一张,写写停停。有天,起风的时候,吹落了一篇信纸,吹到途经的游客的脚边。游客替我拣起来,说,如果是一张手帕,或者绣球,这大概就可以订终生了。   我忍不住格格的笑起来。   英俊的游客胜过了风和水的温柔。相仿的年纪,共同的志趣,使我们初见如故,相谈甚欢。我们互换了联系的方式,临别的时候,我说我虽然对这座城市一知半解,却也勉强可以做做蹩脚的导游。他望着我不动声色。   我心中却波澜暗涌。   后来,游客真的给我打电话了。   在我们相遇后的第五天。他说他在动物园附近迷了路,那里大路朝天却不知道应该走哪边,附近缺乏特色的建筑或铺面,我们在电话里沟通了半天也是瞎忙活,我顿时很女侠的放了话,你就在原地,别动,我来找你。结果,为了我这一句话,他足足等了三小时。   等到天都黑了。   我们就近挑了一家小餐馆。肥腻腻的北京烤鸭,成了前所未有的美味。他告诉我,他是专为旅行杂志供稿的摄影师,有一个很乡土的笔名叫锅巴。我一个劲点头,还好还好,总比狗胜、二蛋什么的强。他贼笑贼笑,说,我的小名就叫狗胜。我说我不信。   他说你真不信?   我说,不信。   刚说完,就感觉有黑压压的影子覆盖过来。好像五角大楼被飞机撞了。等到神智清醒过来,他的嘴唇已经和我分离。   他说,流光,我喜欢你。   那是我的初吻。我想到了朱摇。不知道为什么。   { 茶变酸,恋已散。让他永远在那里。让他永远是个谜。徘徊在似即若离之间,望不穿,最是这暧昧的情深意乱。}   流光:   校庆十天。我和学长只有两条短信的往来。一条是他告诉我,已经到贵州了。一条是我主动发给他,在清冷的夜晚,问他,你在干嘛? 语笑嫣然:彼岸没有灯塔(6) 他说,歌舞升平。   我能感觉到他言语间那种不想被打扰的快乐。我没有再联系过他。假期结束之后我们照旧每天上着下着课。   突然间,我轻如鸿毛了。   那之后再和他面对面,是宣传部有了新的任务。他说,嗨,你好,好久不见了。我说,嗨,你好,好久不见了。   场景很可笑。   这时候,我看到宣传部有一个女同学笑盈盈的走过来,很轻巧的挽上了他的手臂,说,我和学长已经在一起了。俨然就是明星大腕当众发布自己的恋情。也好像在故意向我示威。   我目瞪口呆。   我用最复杂的眼神看定了学长,他尴尬的将视线挪开。后来想想真是很莫名其妙。我何必问?他何必躲?我们之间从来就不曾有过切切实实的表白或承诺。只不过是他对我好一点,我与他近一点,再点缀些许的流言蜚语和暧昧的气场,他一笑而过,惟独我当了真。   茶没有喝光早变酸。   从来未热恋已失恋。   唉。学长不知道,那天是我的生日。他给了我生平最震撼的礼。我想哭。可是,拼命的忍住。忍住。电话响了。   空荡荡的走道里,我看见荧光的手机屏。   苏缜。   我说,喂。突然泪雨倾盆。   生日快乐。   生日快乐。   尽管苏缜不停的追问我,为什么哭。但我守口如瓶。我说,是在学生会受了领导的气。苏缜说,再过半个月放暑假,他从上海飞重庆,然后在重庆转汽车回家。他说我等你一起回去吧。我很想推辞。可是,却找不到合适的借口。   我觉得我跟朱摇有点异曲同工。   都在失去以后发现原来可以那么舍不得。于是辜负了回眸深处的那一个。往事如烟云消散。我们面不改色心不跳。   长长的路,挥霍的走。   苏缜说到做到。六月底,他又来了。还是那么瘦。黑黝黝的。显得牙齿更洁白。白得几乎可以去拍广告。   我撬课陪他游长江。   说到撬课。你很难想象从前连笔记也要抄得一字不漏的我,竟然学会了这门技能。他们都说在大学里如果不撬课就不是一个正常的大学生。所以,为了表示我很正常,我撬课睡觉,撬课看电影,甚至撬课去美容院做护理。   苏缜夸我的皮肤越来越好了。   我偷笑,他不知道这都是我冒着风险换来的。当然也是为了使自己能以更美好的姿态迎接爱情。只要能受到学长一星半点的夸奖,我就觉得花几百几千都是物超所值。我就是那“感郎千金意,惭无倾城色”的愚蠢女子。结果呢,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啊。罢罢罢。我轻叹三声。狂躁的河风吹乱了我的头发。我看见苏缜拿着相机对准了我,我露出标准的八颗大牙。   考试结束以后我和苏缜一起回了家乡。在长途的大巴车上我沉沉的睡着了。恍惚有梦,却说不出情节。醒来睁开眼睛发现自己的头安安稳稳的搁在苏缜的肩膀上。还轻轻将他的胳膊挽着。我的脸突然红了。苏缜拉过我泡椒凤爪一样短而肥厚的手,说,云妆,我一直在等你回心转意。   好吧。   我终于点了头。   { 狭路相逢,总是要有一个干脆的剧终。同心或异心,咫尺或天涯。在一个决定。一句话。流水与行云都没有章法。}   云妆:   新的房子已经可以入住了。爸爸妈妈将行李都搬到了北京。妈妈经常抱怨大城市里太多规矩,不像我们家乡的小城那么便捷随意。这就是必然的,所谓有得有失。跟爱情也是同样的道理。得到一个,也就意味着失去另一个。   而我——   没有得,亦无所谓失。   我跟我的游客最终也散了场。我们之间的交往仅仅是几个拥抱和亲吻的热度。我们走了许多的老街和胡同,将最美好的回忆都留在胶片上。他说他不属于北京。属于自由。属于灵感。他有点艺术家的臭脾气。你也可以理解为传说中的*不羁。   但我并不难过。   只有一些无伤大雅的惆怅。   连我自己也觉得意外。我竟然没有我所以为的那样在乎他。只是我也养成了一个习惯,就是常常去买他供稿的旅游杂志。看见锅巴两个字我就很骄傲的跟朱摇说,瞧,人家才是艺术家,能拍这么美的风景,写这么华丽的文字,还有一群粉丝呢。   朱摇不屑的哼哼。   他说大爷我会成为中国的毕加索。   朱摇一直不好不坏的活着。曾经还和朋友们一起举办了画展。画展当天映夏也来了。还带着她的新男朋友。   或许朱摇就是因此而心情糟糕。   他甚至跟一名前来参观的客人吵了起来。因为他听见对方指责他用色死板。他据理力争。说着说着拂袖而去。   我跟在他后面。   他走过了好几条街。最后蹲在马路边抽烟。抽了两根,突然站起来,说,走。我问,去哪里。他说回阁楼。我不放心,还是跟着。回到阁楼的朱摇卷起衣袖就开始做画。那股专注的狠劲,有点不像他。我等着等着就在沙发上睡着了。   醒来。朱摇就坐在地毯上,背靠着沙发,睡得很沉。   眉心拧着。   我走到画架前,看见枯黄色黯淡的背景里,有一个淡淡的人像,面前是凌乱和空茫。他就那么仰望着,稳固而坚定的姿势。   我的心一疼。   看着朱摇,轻轻的哭了起来。   我知道,我还在乎他。这份在乎,不是游客甲乙丙丁就能抹杀。也许我就是那画里的人,是一个仰望者。   也许,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仰望者。   所以,云妆,我决定了,我将永远的把朱摇放在心底。他是一个需要疼惜和关爱的孩子。我会尽我的所能支持他,给予他无偿的帮助。但是,我却不期待成为和他牵手的恋人。我会有我单独的生活。不断的遇见游客甲乙丙。   请不要责怪我的愚蠢或自私。你不得不承认,有些人,出现在你的生命里,却未必可以用简单的爱或不爱来衡量。   他仿佛恋人。仿佛知己。他和你,干干净净。如星辉月明。   { 不如由我来做结吧。只是谁又能为我们的忧伤写出漂亮的陈词。一切仍在继续。一切永无境止。请原谅这个潦草的告别仪式。 }   本文连载到此结束,更多内容请关注花火精装版之《谁曾和你一起靠近童话》……    白少邪:狐狸的婚葬(1) 白少邪感悟:最近有点脑残,翻出旧作蜡笔看了整整九部外加六个剧场版,发现以前看来很纯洁的新之助与风间澈居然有那么点奸情的味道。人的年龄大了果然腐的程度也是成倍增长的,小时候总唯恐不能像风间那样优秀,可他再优秀,不也被废柴无耻到一塌糊涂的小新吃得死死的?   这个道理告诉我们,男男的世界永远比男女精彩(我在感悟什么啊简直是*少年少女心啊口胡--)   故事简介:兽王夜鸬的婚礼前夕,人类新娘紫橙神秘死亡。为了复仇,他绑来了修行治妖灵术的天师苏夭,在百鬼夜行的盛宴中拉开了残忍的待嫁序幕。一场跨越族群的婚宴引起百妖的反抗,纷乱中,夜鸬与苏夭从仇恨走向了缠绵。昔日的记忆将岁月缔结成甜蜜,为了给苏夭一次真正的婚礼,夜鸬决定在人间与她再度结合……   “你不是想把我丢下去吧?”   苏夭趴在悬崖边上,忍着痛冲抓住她脖子的九尾狐狸泪光闪闪。   眼前不足十米的地方正浩浩荡荡上演着百鬼夜行,妖怪与异兽沸腾地涌上远山,怪物一般的身影被月华照耀得通体荧绿,如同豺狼饥渴的瞳火,寸寸蜿蜒汇聚成扭曲的洪流。   对于修了九年道学,才勉强从天师科毕业的苏夭来说,这绝非什么稀罕的风景,而是不折不扣的灾难当头。尤其把她捉到这里来的,还是通缉令上特A级别的兽王夜鸬,凑上一百个苏夭也抵不上的强悍对手。   妖族本性好斗嗜杀,能聚在一起来个百鬼盛会,若非是为了万物之母金色夜叉王的诞日,便只有王族的婚娶与死祭。苏夭隐约记得情报科的前辈曾提起兽王要迎娶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妖做妃子,当时她还调笑一大男人居然如此三八,跑去叽歪妖道的*韵事,哪知道回头自己就被传说中的主人公逮到了婚宴现场。   “我与你无冤无仇……”   “住口!”夜鸬受不住她的话唠,双目冷冷的看去,就像冻结了千年的业火。   苏夭咽了咽口水,抚着被他一棍打瘸的双腿:“好歹让我止个血吧,再流下去真要出人命了。”   夜鸬没有理她,深沉的脸几乎与黑色的喜服混成了一色。   相较于三流天师的胆小与轻浮,他的忧伤已经冷到令人战栗的地步。   好疼……随着膝盖伤口的麻木,苏夭的意识也开始变得浑浊。   该不会就这样死在这里吧。   她甚至不知道自己被选中为牺牲者的理由是什么。   夜鸬的脚下忽然浮起一道黑云,载着二人往山间的古城飞去。   那是罗磨山赫名鼎鼎的死城,用无数的尸骨与血肉堆积而来,比无间更加残酷的失落帝国。宋代风格的庄园墙色浓艳,丝毫看不出已有八百年的历史,枯萎的树林紫烟缭绕,间或着屋檐下隐隐传来的妖异铃响,嘶吼与呻吟,将一座热闹的城池活脱脱妆点成了炼狱。   腾云落进了厅堂,夜鸬的脚刚沾着地板,便挥手毫不留情地将苏夭甩到茶几上。杯子碎了一地,落在苏夭的身上,原本就来不及闭合的创口再度撕裂,额头与双手又添了新伤。   这时门帘内走出一个旗袍男子,见此情形夸张的抚着脸:“哟,你怎么领个畜生回来了?”   苏夭望了这无礼的妖道一眼,挣扎地扯着嘴角:“也不知道谁才是孽畜,破蛇精……”   男子艳丽的脸僵了片刻,随即笑着俯下身:“不错啊,一眼就看出我的真身,什么来头?”   “火牙。”夜鸬冷冷打断:“给你一炷香的时间剃了她的人骨,再换上嫁服送到礼堂来。”书本网 bookben.cn 想看书来书本网 白少邪:狐狸的婚葬(2) “你不是吧,要娶她,一个人类?”   “少废话,去做!”   火牙看向苏夭血淋淋的双腿:“那伤要治吗,再拖下去很容易烂的。”   夜鸬不痛不痒地抖了抖袍子:“烂了最好。”   就为了这句冷血的命令,苏夭被丢进一个热腾腾的大缸里,眼看着蛇精往里面丢各种调料,兴奋的表情就像是在烹煮一道美食。   剃人骨,等于是要绝了她的人息,就像神仙除了神骨被贬入凡尘,真正被除掉的,是苏夭为人的尊严,和与表世联系的唯一羁绊。   “那只狐狸想做什么?”苏夭挑衅的问:“突然说要娶我,难不成他是一见钟情?”   火牙笑得不寒而栗:“别那么乐观,你难道不知道做兽王的妻子第一件事就是要被他的部下吃,以见证对族群的忠诚。”   被妖怪吃掉,那是比死还要严重的侮辱,苏夭内心震颤,琵琶骨处忽然生起一股灼热,好像有无形的火焰在体内燃烧,全身的骨头都要融化了。   她耐不住趴在缸沿:“我看我是活不过今日,好歹告诉我我是为什么死的。”   火牙注视着女孩的眼睛,记得他上次给一个得道高僧剔骨的时候,那壮汉进水不到三分钟就开始哭天喊地。这人倒好,受了这么重的伤居然能忍下噬骨锥心之痛,还不忘惦记着套取情报:“你该不会奢望能逃出去吧?”   “为什么不。”苏夭苍白的脸扯出笑容。   火牙并不生气,反是对她添了几分佩服:“你是天师?”   “是又怎样?”   “夜鸬的未婚妻紫橙前日被天师斩了,血债血偿,他不会让你好过。”火牙淡淡道出苏夭遭罪的缘由。   她听罢一怔:“这与我无关,我修的是灵术,专给做了天师式神的妖怪治伤的,不管杀伐。”   “听说让紫橙送命的凶手里,也有我们的同胞。”臣服了人类,与同类为敌的背叛者,素来最得妖道的憎恨。“兴许你曾救过那个妖怪,夜鸬才会迁怒于你。”   “我有点冤。”苏夭无力地往后一躺:“那他也不用娶我。”   “紫橙的死到现在还是个机密,张扬出去是要坏事的,反正夜鸬要报复,在真正折磨你之前利用来应付那些长老和杂碎也好。”火牙说得平淡,丝毫不觉话里的内容有多渗人:“其实你要真死了也好,现下活着,那是生不如死。”   苏夭怎么会不懂这个道理,一只扔进老鼠群里的猫能有什么结果,何况这猫还残废了。   可做这行的,自入天师门的第一天就和长老定了契约,自裁者等同逃兵,一旦自绝生命,昔日的搭档也必将随之陪葬。   她赔不起那些旧友的性命,于是只能随遇而安,应对强敌。   **   两个时辰后,苏夭穿着繁复的礼袍踏上猩红的地毯,两旁拥挤的妖邪没有一个认出她的真身。   作为伴郎的火牙挽着苏夭的胳膊,几乎是拎着她往前走的。腿骨粉碎性骨折,要不是方才他怕穿帮给苏夭缠了绑带,恐怕现下开出的血路能引诱得这群豺狼把她拆骨入腹。   仪式和人类的婚礼大同小异,重点是在最后,兽王将钦点一个下属将新娘赏给对方一个时辰。能吃掉兽王的妻子是何等荣耀,也正是这规矩才引来了百鬼夜行的关注。   面对着狰狞的饕餮盛宴,被视为美食的苏夭终究禁不住贪婪的注视,干脆闭上眼睛轻哼起着摇篮曲缓解恐惧。   夜鸬刚要挥下的红牌就此停住,转过头迷茫地看着代嫁的新娘。   火牙奇怪地凑过来:“怎么了?”   “取消。”夜鸬猛地变了脸色,将苏夭拦腰抱起,往屋内奔去。 白少邪:狐狸的婚葬(3) 短暂的错愕后,百鬼开始叫骂纷纷,火牙头疼的按了按脑袋,隐形的蛇尾自周遭一扫,被击中的身体像被纵横的龙卷风扫过一样血肉模糊地飞向半空。   城墙上不知何时冒出了密密麻麻的甲胄鬼兵,火牙微笑着眯起的瞳孔里爆发着嗜血的猩光——“都给我滚!”   夜鸬小心翼翼地把苏夭放在椅子上,然后焦虑地在厅内来回踱着步子。   她琢磨着自己究竟做了什么让兽王反应这么大,难不成还是良心发现?   不,妖怪根本就没有心,残忍才是这些怪物的本性。这是苏夭被夺走所有的父母亲人后所领悟到的真理。   “你怎么会唱那首歌?”夜鸬忽然问。   “我九岁开始学钢琴,编首歌有何难。”   夜鸬流露出难以名状的神情,似是震惊,又有几分迷惘:“她也会唱这曲子,常常……”   苏夭的瞳仁一阵紧缩:“你是在说你的未婚妻?”   夜鸬愕然地看过来:“你知道?难道你认识紫橙?!”他激动地抓紧她的双肩,不加掩饰的力度几乎将苏夭的锁骨锁骨捏碎。   “我认识的妖怪里,但凡活着的都做了天师的式神,替人类除魔,她也是吗?”   “不可能,紫橙不会做妖族的叛徒!”他格外激动的反驳。   苏夭想了想:“至少让我看看尸体。”   夜鸬的双眼蒙上一层阴霭,半响,才忍着痛楚点了点头。   紫橙的遗体被保存在城下的一处寒冷的溶洞,冰花的中央拥簇着一座精致的水晶灵柩,容颜瑰丽的蓝发少女恬静地躺在其中,犹如陷入沉睡。   苏夭仔细地端详了几眼才道:“她长得跟我妹妹有几分相似,但我妹妹是人类,在我九岁那年就被妖怪给掳走了。”   “你妹妹的身上可有什么胎记?”火牙问。   “左耳垂后面有一颗棕色的痣,右手是断掌。”   轰地一声,夜鸬突然暴躁地挥断身侧的冰凌,整个人宛若抵达沸点一样,狰狞地喘着粗气。   苏夭从他们的神情里明白些什么:“这么说,我妹妹堕落成了妖怪?”   那场意外的相认后,苏夭被软禁在寝宫里,几日后夜鸬一身酒气的推门而入,望着她那张与紫橙相似的脸,茫然地定在了原地。   “你什么时候放我走?”   “想都别想!”他狠狠地警告。   苏夭无奈地咋舌,正过身对着兽王竖起指头:“第一,你的心上人不是我杀的,第二,我只是个小天师,存不存在对你的族群都无关痛痒,何必花费精力养我这个闲人?”   “你现在是我的妻子。”   “那只是演戏。”   夜鸬上前了两步,右手的指尖忽然燃起黑色的火焰。   苏夭错愕地仰过身子,来不及逃出却已被兽王压制在桌面,焦灼的火焰印在了她的右肩,发出恐怖的吱声。半响,恶魔的爪牙微微抬起,红肿的盖印嵌在苏夭的肌肤,深至骨髓——那是妖族奴隶的证据,一旦烙上,便永久无法脱身。   “你是我的,哪里也别想去!”   苏夭痛得浑身抽搐,身子一歪滚落在地。许久,她才按捺着打颤的双唇死死地盯着兽王的眼睛道:“我不是紫橙。”   夜鸬冷酷地笑了:“你当然不是,等我喝了你的血,你就跟她一点关系也没有了。”   苏夭侧过头,突然很庆幸自己不是紫橙。   竟然会被一个无心的疯子爱上。   真可怜。   夜鸬晃荡地坐到了床沿,落魄地靠着床柱:“你不想知道我跟你妹妹的事吗?”   “你说,我就听。”苏夭咬着唇侧卧在地板上,环抱住胸口以抵抗无间的折磨。   “我想听那首歌。”他突然道。 白少邪:狐狸的婚葬(4) 她闭了闭眼,便开始唱。   青涩的曲调回荡在压抑的房间里,夜鸬的思绪越飘越远,回到与紫橙的初识。   那时候女孩尚小,被同族追杀的夜鸬倒在了人间的小巷,紫橙偷偷将他救起,整整照料了半余月,终于得以渡过死劫。后来历经争战终于成为兽王,住在这空寂的死城里,他时常会想起那个不知名的孩子,却不知内心的悸动究竟为何。   “……直到她再次出现在我的面前,竟已化身妖道,我当时想,这便是命运吧。”夜鸬的声音很柔,也很苦,“她长大了,跟我记忆里的几乎变了样子,从狡黠变得温顺,不再会对我笑,但还是一样的善良。我妄顾了长老们的命令,不惜一切要娶紫橙为妻……如果不是因为天师的存在,如果不是因为你们——”他用一只手捂住了脸,再也说不下去。   调息良久,夜鸬才发觉苏夭的歌声不知何时停息下来,低头看去,只见她合着眼已陷入昏迷。汗水混着血浸淫着苏夭的衣衫,浑身淋漓一片,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的。虽是失去意识,她仍是维持着隐忍的神情,噙着泪的眉睫轻轻颤动,竟让人生出几分怜惜。   火牙取出温度计:“真行啊,五十多度居然没死。”   苏夭白了白眼:“你就不能换个好听的说法吗?”   “可以,告诉你一个好消息。”火牙愉快地说道:“你的那场婚宴犯了众怒,现长老授权各个部族联合起来预备攻进死城,抢到夜鸬心脏的就是下一个兽王。”   苏夭狐疑地眯起眼睛:“你不是兽王的走狗吗,怎么一点都不担心?”   “我只是个兽医,伤亡率高的地方反而能发挥我的才能。”火牙认真回答。   苏夭暗下了笑容,目光有些落寞:“妖怪果然都没有心啊……”   **   再见到兽王是一个风雨之夜,苏夭好不容易迷倒了侍从,正拖着残腿要翻窗遁走,却见夜鸬跌撞地进来,不由分说地便拉着手进了床下的暗道。   血腥的味道充斥着狭窄阴暗的密室,苏夭至下而上打量着几乎是压在她身上的狐狸,尾巴断了三根,胸口一处刀伤骇然见骨,肩上还插着羽箭,呼吸潮湿而絮乱。   “你该去找火牙。”苏夭说,受了这么重的伤,把她绑在这里有何用?   夜鸬仍然紧紧地按着她的手,半闭着眼呻吟道:“不许离开我……”   头顶的地板隐隐传来脚步声,苏夭慌张地屏住呼吸。   夜鸬艰难地蠕动身子,将她整个揽在了怀里:“放心,增援很快就到,我不会让你有事。”   说着这话的妖王身躯炙热得有些不正常,断尾的地方血也越流越多,妖气渐渐羸弱,就连拥抱的双臂也开始抽搐颤抖。   苏夭叹了口气,将手伸到他的腹部,那是狐妖的心脏所在。   她默念着治愈的咒语,倒不是真想以德报怨,只是此刻情况危机,若是兽王挂了换一个妖怪来抓住她只有被分尸的份。   良久,感觉到身上的体温缓了下来,只是那张薄唇依旧发黑,苏夭估计着夜鸬是中了巫毒,于是咬破了手腕的静脉,放到他的嘴里:“我的血很值钱的,不许喝太多。”为了修灵术,她自小就在体内里喂了上万种药材,才练就了这一身百毒不侵的血药体质。   夜鸬的舌尖恍惚触及到一股清新的甜香,顿时像得到母乳的婴儿一样贪婪地*开来。   好温暖,好熟悉……   伤痕累累的身体仿佛沐浴在柔软的圣水当中,没有争战与杀戮,没有仇恨与悲伤,整个世界,只剩下安逸,祥和…… 白少邪:狐狸的婚葬(5) 一样的,和那个时候,是一样的。   夜鸬的眼眶中涌起激昂的泪水,他松开唇间的肌肤,难以置信地凝视着眼前的人:“是你吗?”   令人依恋的气息,并不属于紫橙,而是更久远的记忆中,那个让他牵挂的身影。   “你才是小时候救我的那个人?”   苏夭垂下眼帘,末了,轻轻点了点头。   夜鸬的心口被狠狠地撞了一下,不同寻常的鼓动充斥了舞动的血脉。   就像万年的枯木上生出白色的昙花,绚烂的烟火在天际轰然升起,响破夜空的那种砰然撼动。   除了震撼,还有不知所措。   即便对着紫橙,夜鸬也不曾这般不知所措过。   他是兽王,是踩着万骨占领鳌头,比黄昏更黑暗,比血液更深红的众妖之王。他可以冷血,可以愤怒,甚至可以没有道理的残暴,就像是开了锋的妖刀,必须日日夜夜的饮血为生,哪怕半分的迷惘,也能反噬掉自己的灵魂。然而她儿时的初见起,到多年后报复性的邂逅,每次看着苏夭,夜鸬的心里都怀揣着无法止息的忐忑,患得患失的不安。   “我,我……我好想你……”几度辗转着措辞,却终究说出一句对情窦初开的人类少年也显得稚嫩的话。   他想了太久,又错了太久,以为绝望,却又失而复得,怎能不喜悦,怎能不悲伤?   苏夭抚摸着这张还显得青白的面容,许久,才静静地道:“我知道了。”   那一战,夜鸬是怀抱着苏夭以压倒性的攻势赢来的。   火牙正在尸体堆里捡妖怪的配件做医食材料,看到那团火焰冒出,还当是几万年前的妖王孙悟空再世,腾云驾雾,挥刀霍霍,轰轰烈烈,血流成河——   死城再度回到夜鸬的手中,这兽王的头衔也终于是保住了。   火牙汇报战果的时候,刚迈进门槛便见到夜鸬百般温柔地坐在苏夭的身边,替她端茶送水,忙得不亦乐乎。他见鬼,哦不,是见了神仙一样惊得倒退几步,眨了几次眼睛,确定自个儿视力没出问题,才朝苏夭悄悄使眼色问:“他脑子出了问题?”姿势是悄悄,可声音却分明大得要传到街头巷尾。   苏夭无辜地摊手,夜鸬转头,又恢复了那张冷脸:“她的腿还有治吗?”   火牙一愣:“可以,只是时间问题。那……人骨要安回去么?”   夜鸬思索了片刻,沉下银眸:“不必。”说完飞快地看向身侧:“我只是不想你离开我。”   “恩。”苏夭没有抗争。   “你明白就好……”夜鸬欢喜地将她握住,续而怀念地抚摸着掌间的柔荑:“你已经长得这么大了,手却还是那么小。”   温情的场面让火牙看着骨头都酸了,苏夭却只是淡淡的笑。   又过了几日,苏夭背上结痂的长好了,奴印清晰地倒映在明镜里,是一只张牙舞爪的狐狸,正张大血口要将猎物吞噬。   苏夭穿好衣服,闷热的天气让她万分怀念自家的空调。妖道就是这般跟不上时代,仗着自己体质特殊,愣是埋汰了现代的先进发明。   幸好火牙思想开放,虽然牵不上网线,屋里的电脑好歹能看几部动画,苏夭于是常常往他那边跑,被夜鸬察觉了,干脆火牙派去了人间。   “我真的很无聊,要不你给我弄台电视机,这样下去我会闷死的。”   夜鸬踌躇了片刻:“我怕你看了就会想家,我不想你离开。”   苏夭微怔,随即捧着他的脸,认真地说:“我要是想逃,那天攻城的时候就不会救你。”   夜鸬的胸口趟过暖流,想着要对她更好一些,于是应许下来。   “我想给你补一个婚礼,正式的,以你的名义成为我的妻子。”   苏夭的指尖一颤:“我会被别的妖怪吃掉?”   “当然不会!”夜鸬抓着她的手,占有欲十足地说道:“你是我的,谁也不能碰!”   “那规矩怎么办?”   “我既然违背了一次,又怎么会惧怕下一次,长老也好杂碎也好,就算百鬼一齐攻入死城,我也绝对不会再放开你的手。”枉顾妖族的教义,跨越了时间和身份,对于夜鸬来说,眼前的人就是要他毁天灭地也必须得到的珍宝。   “可我不喜欢这里。”苏夭说,“我的理想是在教堂举办婚礼,要有公主那样的礼服,还有玫瑰和蛋糕。”   “你想回人间?”   “哪怕只是举行小小的仪式,不需要耽误太久,只有我们两个也好,听牧师的祷告,祝福的钟声,许下誓言,交换戒指,像所有人类女孩希冀的那样……就当作是最后一次告别,结束以后我再也不会眷恋人间,好吗?”苏夭期盼地望去。   清澈透亮的目光灼热到令夜鸬难以拒绝:“真的是最后?以后你保证不会再离开我?”   苏夭咬开手指,看着滴下的血发誓:“有生之年假若离开你,我便去死。”   世上最忠实于誓言的生物有两种,一种是天师,一种是妖怪。   前者出于近乎诅咒的信仰,后者则是出于刻骨铭心的本性。   夜鸬明白了苏夭的觉悟,释然点了点头。   本文连载到此结束,更多内容请关注花火精装版之《谁曾和你一起靠近童话》……   书本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杨千紫:思无邪·末世歌姬(1) 作者感言:   杨修,对他最初的印象,是课文里那个有关鸡肋的故事,恃才放旷,绝顶聪明。这样的人总是令人唏嘘,出身名门,才貌双全,明明该是风华绝代,却总是落得一个凄凉嗟叹的结局。比如周瑜,比如他。一直觉得杨修是个历史地位被低估了的人,他的赋在我看来可比子建,却未在建安文学中占据一席之地。   接下来便是《洛神》。看了一遍又一遍,曹植和甄宓的爱情自然令人心酸,可是最后让我心心念念忘不掉的,反倒是他。   锦衣金冠,恃才放旷,一笑泯*的杨修。聪明得令人心折,逝去得令人心痛。于是便想在这个故事里,给他一个无悔的结局。   如果再相遇,如果那已不是三国纷争的乱世,就让嫣依,再为你唱一首鸿雁于飞吧。   记得那年再见杨修,他与曹氏三子并肩站着,长身玉立,锦衣金冠,姿容风华。   双眸清炯,如熠熠寒星。纵使曹子建有惊世之文采,曹子桓有夺世之雄心,也依然无法掩盖他身上的耀眼光芒。   这样的男子,只远远看着,我便满足。   一.{四目相对间,仿佛零落而辗转那十年,都在惊鸿一瞥中匆匆划过。他别转过身,我始觉秋凉。}   夏末秋初,傍晚里总有一种特别的青草香。仿佛云雾,弥漫在曹府富丽繁华的每一处亭台楼榭。我穿一件颇为繁复的兰花挑金褶子裙,穿花拂柳的走向桃园门口,只见墙壁上写着一个龙飞凤舞而又苍劲有力的“活”字。我微微一怔,认得这是司空大人曹操的字迹,曹操一向风雅,若在此处题副对子倒不稀奇,可是为何会在“桃园”二字下只写一个“活”字呢?   木槿原本抱着一把琴跟在我身后,见我停下来,也跟着站住脚步,目光落向新建的园门,脸上浮现一抹钦羡,说,“小姐,您可知道杨主簿么?”   我心中陡然一跳,仿佛周身的血液于片刻间上涌,半晌终是缓缓回落。侧过头,淡淡扫了一眼,问道,“你说的杨主簿,是指杨修?”   木槿见我知道他,神色间有些惊喜,大有遇到知音之感,点头道,“对,就是杨修杨主簿呢!莫非小姐您也听说他的事情?这两日,府中所有人都在谈论这个,大家都说杨主簿是活神仙呢。”   我一愣,心中不由好奇,却板起面孔,道,“你跟我是什么身份,难道自己不清楚么?不过是曹府的歌姬罢了,就算大公子再怎么奉为上宾,也始终是外姓人。你跟曹府的下人混在一起谈论是非,总有一天有你的苦头吃。”   因我素来很少训斥她,木槿神色有些慌张,忙道,“小姐说得是呢,木槿知错了。只不过近日府中人人都在谈论杨主簿,并不只是木槿一个人啊。杨主簿聪明绝世,那日司空大人在墙上写了‘活’字,人人都不知其义,杨主簿却只看一眼就知道此为一个阔字,原来是司空大人嫌弃园门太宽了呢……”   我愣着半晌,望住墙上那个苍劲的字迹,仿佛看见杨修当日走到此处言笑晏晏的样子。只是一眼,他便看透了司空大人的心思,此等聪明,当真世间少有。我唇边不自觉浮起一丝甜蜜的笑,转瞬便苦涩难言,别转过头,复又露出一副冷淡的神情,说,“这也未见得是什么大事。你别跟人大惊小怪,免得不明不白惹了某些人厌烦。”   木槿一听,似是有些不服气,道,“……奴婢以后不敢了。不过杨主簿甚得司空大人抬爱,人又聪明绝顶,夸赞他几句大概也不会引起什么事端的。”书本网 www.bookben.cn 杨千紫:思无邪·末世歌姬(2) 我叹口气,心想杨修此等锋芒毕露,不知有多少人暗中嫉妒。如今他为司空大人所用,自然不成大碍,可是若有一日构成威胁,以曹操的性格,恐怕就再也容不得他。正在这般思量,余光却见一个身穿褐色锦袍的俊朗男子正朝我走来,金冠玉带,气宇轩昂,正是曹丕。我装作没有看到他,直直看着木槿,扬声道,“还有,你记住,今日我被郭姐姐训斥之事,切不可让大公子知道,免得让他为难。”   郭嬛是曹丕的宠妾,在我到来曹府之前,她正与曹丕的正室甄宓斗得你死我活。可这郭嬛虽然貌美,却终究小家子气,敌不过甄宓娴熟端庄,名扬天下。我此时一来,她便把我当成出气筒,调转矛头指向了我。   木槿性子单纯,一听我提郭嬛,果然立时忘了方才的话茬,恨恨地说,“那个郭小姐处处刁难,您始终对她以礼相待,她却总找机会当众下您面子,真是欺人太甚了……”   我摇了摇头,轻声喝道,“木槿,你我寄人篱下,这样的话,以后你不必再说。”我垂首,用丝帕半遮住脸,哽咽道,“邺城城破,你我流离失所,沦落风尘,幸得大公子垂怜,收我入曹府做歌姬。他的恩情我无以为报,怎可多生事端,影响他与郭小姐之间的感情?……这些小事,忍一忍就过去了,切不可再提。”   说罢,我用帕子蘸了蘸眼角,面露凄苦,抬头之间曹丕不知何时已走到我身边,神色颇为动容,伸手抚向我的脸庞,问道,“嫣依,你可是受了什么委屈?”   我迎着他的目光抬起头,刚要回答,却忽听身后传来一个磊落男声,爽朗笑道,“原来是佳人有约,怪不得大哥都无暇与子建一叙了。”我顺着声音望过去,只见曹植正笑吟吟地走来,两个锦衣身影身长玉立,站在他身边的人,正是杨修。   他并没有看我。只是淡淡地朝曹丕行了个礼,安静地束手站在一旁。曹丕不落痕迹地收回抚向我脸庞的手,浮现出兄友弟恭一般略带虚假的神色,面向曹植道,“子建,为兄正要找你谈论此次进京事宜,孔融那老匹夫处处与我司空府为难……”   曹丕的话语渐渐低了下去。此刻天空高远,云卷云舒,杨修站在离我很近的地方,一切的声音离我远去。   似是察觉了我在看他,杨修忽然抬眼回望向我。四目相对间,仿佛零落而辗转那十年,都在惊鸿一瞥中匆匆划过。   他别转过身,我始觉秋凉。   ——惟玄之逸女。育明曜乎皇庭。   不知,他的《神女赋》里,可曾有过我?   二.{身后只有一面镂花的红木屏风,我当下也不敢回头,心中却如清风拂过,吹乱了一池春水。}   记得那年再见杨修,他与曹氏三子并肩站着,长身玉立,锦衣金冠,姿容风华。   双眸清炯,如熠熠寒星。纵使曹子建有惊世之文采,曹子桓有夺世之雄心,也依然无法掩盖他身上的耀眼光芒。   这样的男子,只远远看着,我便满足。   曹丕进京的这段时间里,我自知在司空府没了荫庇,所以也尽量不留在府中,免得与郭嬛硬碰。整日带着木槿在附近的小镇上游湖泛舟,倒也得了几日清闲。   这日我穿了男装,与木槿登上一处画舫。此刻正是初秋,天高云淡,此处虽不比十里秦淮的景色旖旎,却也别有一番风韵。木槿做书童的装束,斟了一杯酒给我,说,“小……少爷,隔壁的声音我总觉得耳熟,却又想不起来是谁,该不是那个女人派来跟踪我们的吧?”书本网 www.bookben.cn 杨千紫:思无邪·末世歌姬(3) 我知她说的是郭嬛,端起酒杯悠悠饮了,道,“大的那个现在有孕,小的那位估计想破头在想对策呢,怎么会有空来管我们的闲事?”   木槿听我这样说,扑哧一笑,说,“想破头的那一位若是听到您的话,恐怕还要感叹您是她的知音人呢……”   我将酒杯扣在桌上,忽然有些凉意的感慨,打断她说,“知音人这三个字,还是不要滥用的好。俞伯牙与钟子期,高山流水,一世相逢,是何等可遇不可求的幸事呢。”说罢望着远处的湖光潋滟,忽然就有种想要抚琴的冲动。   这时,我身后的隔间里忽然传出一个颇为熟悉的男声,接口道,“钟子期死,伯牙摔琴绝弦,终身不再弹琴,认为世上再没有值得他为之抚琴的人。如果没有遇过子期,伯牙或许根本不会有悲怆绝弦的一天。……可不知这一世相逢,到底是幸还是不幸呢?”   他的声音,几曾日日夜夜在我脑中环绕,如今又我如何听不出?身后只有一面镂花的红木屏风,我当下也不敢回头,心中却如清风拂过,吹乱了一池春水,背对他道,“春秋朝暮,无论幸或不幸,伤不伤心,恐怕也不是我等俗人可以决定的。不如就顺其自然,遇见或者不遇,都当是上天的一种恩赐吧。”   其实在那一刻,我忽然很想再问一句,怀才不遇,是否也是其中一种?今日你绝顶聪明,恃才放旷,倘若有一日不被人所容,你又可会当此是另外一种恩赐?……而我又该如何开口告诉你,许多许多年前,当我们第一次相遇的时候,孔老师便留了“物极必反”四个字给你,不知日后这可会不会一语成谶呢?   正在这样想着,只听身后的他悠悠念道,“呵,好一句春秋朝暮。春观草木请,秋看鱼虫乐,朝吟风雅颂,暮唱赋比兴……何不及时行乐,把握当下呢?兄台此等襟怀,德祖甚为欣赏,不如交个朋友,饮酒一叙?”说着,便起身往我这边走来。   木槿知道德祖是杨修的字,此时已经认出他来,神色是又喜又急,俯身跟我说,“小姐,是杨主簿呢!我们是偷着溜出府的,若是……”没等她说完,我已经用手蘸了墨砚的沉灰,抹在她脸上,做一个噤声的手势。   杨修看到我的时候,微微一怔,随即挑眉一笑。我也跟着笑,却有些神色僵硬,哭笑不得。此刻我穿着男装,又将脸上抹得一团乌黑,他必是认不出我的。曾经设想过许许多多种与他相逢的情形,可是却没有如今这般突兀的这一种。他见我衣衫整洁,满面黝黑,也只是一笑,坐下便与我畅谈乐理与诗文方面的事情。或许是因为我们过去受过相似的熏陶,许多见解都是不谋而合,他不知我身份,亦不知我存心隐瞒,而我在伪装之下,又可以无拘无束,彼此便渐渐生出相逢恨晚之感。   说到兴处,我命木槿将琴取来,本想弹首应景的曲子,却忽见对岸跑来一行难民,零星的几个男丁被司空府的士兵所追捕,嚷嚷着要捉回去充军。岸边一时哭号声不断,一个女人死命抓着丈夫的衣襟,不让他被士兵拖走,可是因为衣衫褴褛,男人的衣襟很快就断掉,那女人咬牙流泪,怀中的孩子也跟着嚎啕大哭,此番情景任谁看了都心生不忍。杨修坐在我身边,傲然双眼中有清澈的悲悯,一声叹息,就如尘埃一样缓缓垂落。   我见此情景,心中不忍,却也是无能为力,只好轻轻抚琴,唱一句,“鸿雁于飞,肃肃其羽。之子于征,劬劳于野……”书本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杨千紫:思无邪·末世歌姬(4) 这是诗经中的句子,讲的是过去民众对徭役的诅咒。半晌,我唱罢,忍不住抚住琴弦道,“其实在这世上,有许许多多不同的苦难,有人乱世飘零,有*离子散,有人身不由己……又有几人可以幸免?譬如此刻,我眼看着岸上哭号遍野,却也只能哀叹一句鸿雁于飞啊。”   杨修似是有些动容,如玉容颜上浮现一层雾气般的轻愁。忽然覆住我的手背,声音深沉,道,“总有一天,乱世终会过去。”   说这话的时候,他眼中有熠熠星辉般的光芒,他的掌心很热,覆在我手背的肌肤,说不出的温暖心安。   我的眼眶骤然一热。   乱世飘零,身不由己。杨修……我懂得你的理想,你的抱负。而你,又是否能懂我的悲哀?   三.{只见杨修正站在我身边,伸手为我挡开了她的手掌,一双眸子仿佛浸着冰凉月色。}   那日之后,我没有再出司空府。怕遇上他,又怕遇不上。   曹丕从京城回来的时候,带了一支金贵的玉簪给我,于是府中上下都在暗自揣测,这一次,他是不是就要收我为妾。郭嬛对我的敌意愈加明显,不时派些牙尖嘴利的下人过来挑衅,我也不予理睬。只道如今甄宓有孕,我又新宠,她在府中的地位岌岌可危,此刻还是不要跟她正面冲突的好,以免她困兽之斗,什么事都做得出。   那日曹军大胜,曹操心情很好,在府中大宴群臣。此刻他在朝中的势力,已大大在皇帝之上,挟天子以令诸侯,以曹代汉,也是指日可待。曹丕许是为了让我在司空大人面前露露脸,特意安排我在晚宴上高歌一曲,曹操是个喜好音律之人,听了之后果然大为赞叹。“出谷黄莺,初啼杜鹃,都比不上嫣依的声音。”曹丕含笑拍手附和,揭开湖心亭的层层帷帐。我却望向他身后的人,夜幕下的杨修,笑容自信而俊朗,如月辉光华。夜宴上觥筹交错,我坐在角落里,明知不该,却还是忍不住,偷眼望他。   彼时他正在与曹植畅谈,笑容飘逸清浅。金樽美酒,两个才华横溢的年轻男子,如日月一般交相辉映。我忽然开始明白,那日他告诉我说乱世终会过去时的心情。曹植字子建,宅心仁厚,文采卓然,或许杨修相信,唯有曹子建,才可以建立一个他所理想的盛世。此时世子之争已经渐渐摆上台面,杨修辅佐曹植,于曹丕来说,始终是一件恨事。余光只见曹丕冷冷瞥了他们一眼,那种目光沾满寒意。   晚宴之后,众人纷纷散去。更深露重,木槿抱琴先行回房,我一个人走在桃园的小路上。月色迷茫,四周的景物都看不清楚,我腰间的兰花锦囊被两侧的树枝挂落在地上,我定下脚步刚要去捡,却见一个人影已经俯身为我拾起。   他递给我,手指白皙修长,月光下模糊得仿佛梦境。我抬头,正对上杨修一双傲然凤眼。眼梢微微上挑,眉间仿佛藏着掩不住的智慧,他见是我,竟然微微一怔。   我下意识地伸手接过,目光却控制不住地微微颤动。他可能认出我么?……对他来说,我又到底是什么?曹府的歌姬?女扮男装的知己?还是童年时候一个模糊不清的梦境?   ……他,可还记得我?又或者说,他记得的,是哪个我?   正在胡思乱想间,杨修却已经举步离去。我望着他的背影,一时间如语凝噎,忍不住唤他一声,“杨修……”   “杨修出身名门,恃才放旷,岂是随便一个人跟他说话,他都会答的?莫嫣依,也不看看自己的身份。不过是烟花地出来的流莺,还真当自己是曹府的上宾么。”身后传来一个讽刺的女声,我回头,只见郭嬛身后跟着一众侍女,正居高临下地看我,眼中满是厌恶。bookben.cn 书本网最好的txt下载网 杨千紫:思无邪·末世歌姬(5) 我看她一眼,心中郁郁,根本无心答她的话。   见我沉默不语,郭嬛身后的侍女又道,“莫嫣依,你当司空府是什么地方?嬛小姐的话你也敢不答?谁让你这么没规矩!”   我侧过头,冷哼一声道,“刚才嬛小姐不已经说了么?岂是随便一个人跟我说话,我都会答的?”   这是我第一次当面顶撞她。郭嬛恼羞成怒,扬手一巴掌就打过来,我仰着脖子倔强地直视着她,预期中的疼痛却并没有来。   只见杨修正站在我身边,伸手为我挡开了她的手掌,一双眸子仿佛浸着冰凉月色,清浅一笑,道,“这般情景,若让大公子看见了,可不太好吧。”   郭嬛一愣,随即狠狠甩开了手,冷哼一声,背过身不再言语。   庭院里开满了朵朵摇曳的秋海棠,香气弥漫。   我侧头望向他,压在胸口最深处的记忆,随着眼泪,夺眶而出。   四.{年幼的杨修灿然一笑,露出一排如玉的小白牙,不假思索地说,“那么,孔雀是先生的家禽吗?}   杨家是世家。四世三公,当年曾与我袁氏世家并驾齐驱,声名显赫。初见他那年,我才四岁。   孔先生是当时的名学宿儒,因与我袁家有些渊源,小时候便常把我带在身边。那一日我陪他去杨氏做客,主人家却碰巧出去了,只有一个与我年龄相若的男童独自在家。   小小的他,锦衣金冠,眉目间已有些傲物的神色。彼时我只是个梳着双环髻,布衣褴褛的小丫头,什么也不懂,坐在那里只吵着口渴。他便命下人端来一盘杨梅,招呼我与孔先生品尝。孔先生一向言辞幽默,喜开玩笑,吃了一枚杨梅,笑着道,“杨梅,杨梅,当真是杨家果呢。”   年幼的杨修灿然一笑,露出一排如玉的小白牙,不假思索地说,“那么,孔雀是先生的家禽吗?”   此话一出,我与孔先生立时都愣住了。孔先生目露惊讶,半晌才笑着赞道,“杨家四世三公,如今又出了一个如此绝顶聪明的孩子,如能侍奉明主,日后必会贵不可言。”   那时的我却被他震住了,只是呆呆的望着他。——就如日后许多次,我偷偷望着他的眼神。那样的钦羡,那样的仰慕。   此时杨修正是曹操面前的红人。郭嬛不愿为我与他当面顶撞,没再说什么,怏怏甩手而去。   整座桃园,一时只剩下我和他。我沉默许久,心中百转千回,终是抬头迎向他的目光,说,“多谢杨主簿了。”   杨修低头看我,眸色依旧清冷,隐约还夹杂着些许不屑,说,“只是看不惯这样的事情罢了,你也不必谢我。”   我可是受得了他的冷漠,他的高傲,却受不得他看我的眼神中有一丝不屑。凄然冷笑,道,“上到鸿雁于飞,下到女眷争斗,杨主簿看不惯的事情还真是不少。既然我不必谢你,那么下次,你也不必出手相救,免得妨碍了你的一世英名。”说着我转身就走,他却忽然自后抓住我的手臂。   我转过头,他微微上挑的眼梢中有意思迷惘的疑惑和茫然,似是想起了什么,却又不很确信,他看着我,目光有些似曾相识,道,“鸿雁于飞?……你到底是谁?”   我顿住许久,道,“我姓莫,名嫣依。曹府的歌姬,杨主簿不是早就知道么?”我抬头,只见他眉宇间尽是令我怅惘的神色,忍不住又道,“鸿雁于飞,不过是诗经中寻常的诗句,知道也不稀奇。不知杨主簿可是将我认作了什么人?”   杨修只是低头看我,微蹙了眉,似是疑惑,又有些气恼,一双凤眼像是想要将我看穿。迷离月色下,我扬起下巴,嫣然一笑,压低了声音在他耳边说,“钟子期死,伯牙摔琴绝弦,终身不再弹琴,认为世上再没有值得他为之抚琴的人。……可不知这一世相逢,到底是幸还是不幸呢?”书本网 www.bookben.cn 杨千紫:思无邪·末世歌姬(6) 杨修一怔,眼眸中一时风云闪动,愈加扼紧了我的腕,神色明暗不明,又有些激烈,道,“那日在船上的……果然是你。”   此刻我心中悲喜莫辨,刚要再说些什么,他却忽然甩开我的手,声音惋惜并且不屑,道,“我曾亲眼看见你指使婢女在亭榭的台阶上动手脚。怕是要算计大公子的正妻甄宓吧。呵,真没想到能与我把酒言欢的,竟会是这样一个人。”说着,他转身离去,再不给我解释的机会。   我一心的悲喜就僵在了原地,胸中一切澎湃的感情,随着他远去的背影,缓缓散去。   五.{有的女子寻找的是可以让她仰慕的偶像,有的女子要的是可以相伴一生的知己。}   回到我居住的小院,木槿正站在门口等我,小心地看我片刻,说,“原来小姐您……早就认识杨主簿了。”   我此时也无力再隐瞒什么。杨修他这样看我,我还能再说什么?可是脑中却偏偏都是他的影子,挣不开,甩不掉,明明知道不应该,却忘不掉他的笑。我索性坐在院中的石椅上,背对着木槿说,“关于杨主簿的事,你还听过些什么?”   仿佛只是跟人谈论着他,只是念着他的名字,我心中便会觉得温暖熨帖,好受许多。   木槿想了想,说,“我听人说,有一次司空大人与杨修骑马同行,当路过曹娥碑的时候……”   我接口道,“他们看见碑阴镌刻了黄绢、幼妇、外孙、齑臼八个字,曹操问杨修是否理解这八个字的意思,杨修正要回答,曹操却让他先别讲出来,容他自己再想想。”   讲到这里,我唇边扬起一抹笑,为他骄傲,为他凄楚,继续说道,“直到走过三十里路以后,曹操才说,他已明白那八个字的含意,让杨修说出他的理解,看他们是否所见略同。”   原本是事不关己的事,可是说着说着,泪却流下来,木槿一惊,想要规劝,又不敢规劝,只好颤颤叫我一声,“小姐……”   我用手背擦擦眼泪,继续说,“杨修说,黄绢,色丝也,并而为绝;幼妇,少女也,并而为妙;外孙为女儿的儿子合而为好;齑臼是受的意思,为辞。因此,这八个字是‘绝妙好辞’四字,是在称赞曹娥碑碑文的文采。曹操当时不由惊叹,道,‘尔之才思,敏吾三十里也。’——木槿你看,他是多么聪明的一个人啊?可是,为什么他能看穿世上那么多的事,却独独看不穿我?”   木槿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嗫嚅片刻还是小心翼翼地问我,“小姐,您……您对杨主簿……”   我打断她,说,“其实,你也喜欢他吧。……从你第一次跟我提起他的样子,我便看得出来。其实,在这上下数百人的曹府,又有多少人对他芳心暗许?……你们,是否也跟我一样傻呢?”   木槿却没有答话,忽然有些惊讶望向我身后,躬身行礼说道,“奴婢参见大公子。”   我微微一怔,却没有回头,余光只见曹丕绕着石桌走到我身边,垂头逼视着我,眼中似有冷然的探究,声音却平和如常,道,“嫣依,你跟木槿在谈什么?”   我知他必是听到我们在谈论杨修,当下也不解释,只说,“大公子,你妻妾成群,又可否真正明白她们要的是什么?”   曹丕在我身边坐下,只是看我,没有答话。   “每个人追求的各不相同。有的女子寻找的是可以让她仰慕的偶像,有的女子要的是可以相伴一生的知己。   而我……   或许两者都想要。”   曹丕忽然伸手捏起我的下巴,眸色沉沉,道,“你觉得这些,我给不了你?”   我抚上他的手背,闭上眼,轻轻将头靠向他的肩膀。   鸿雁于飞,高山流水,或许我必须要忘记,才不会被你牵绊住轨迹。   本文连载到此结束,更多内容请关注花火精装版之《谁曾和你一起靠近童话》……   bookben.cn 书本网最好的txt下载网 花TV(1) 春风吹,战鼓擂,花火的编辑谁怕谁   导播:怒吼着“再不开空调我就写血书!”的调调   主持:表面上友好地抱在一起取暖内心却癫狂地涌起“我要把你从栏目组踢出去!”邪恶念头的某朵和小风(导播:好复杂的关系)   摄像:晓丹仰慕的(晓丹:没有!)大楼兼职送水大叔   灯光、剧务、打杂的:脸色苍白嘴唇发紫的病美人merry平   此刻,花TV栏目组的妖蛾子都把自己裹得跟个棕子似的,调调正没完没了地冲着深蓝无聊哈着热气,merry平颤抖着缩在角落里呻吟,表情蔫蔫的,所有的人一副*状态,已经完全忘记还要搞节目这档子事儿了!因为——导播间的空调坏了!   某朵翻着白眼怨念地“我们要不要回家算了……”还没有说出口,大BOSS的电话突然就轰炸过来:怎么还没开始播?我都等了半天了!   面对着BOSS坐着对面大楼的办公室里、穿着薄薄的衬衣、端着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享受着舒服的空调……愤怒地质问,栏目组的妖蛾子们只得在心底恨恨地说着“哼,站着说话不腰疼”、“有本事自己过来看看”、“老娘的手都肿成包子了”各种恶毒的话,然后极不情愿地站起来,幽幽地吐出一句:唉~开始吧……   【本期主持:蓝朵朵 风声晚凉】   雷打不动的新闻提要:花火编辑部惊现血书事件;编辑部掀起“找房”热潮;merry平惨遭花火大明星海选淘汰;花火小编在公车上大开座谈会。   以下是详细内容——   蓝朵朵:各位观众大家好,欢迎收看惊天动地的花TV,我是主持人蓝朵朵。   风声晚凉:大家好,我是美貌与智慧并存的风声晚凉。   蓝朵朵:啊~~北风那个吹啊雪花那个飘,在这个寒冷的冬天里,各位亲爱的观众朋友们,你们现在是不是正缩在温暖的房间里,一边嗑着瓜子,一边在观看我们的节目呢?你们一定迫不及待了吧?你们一定想知道我们混乱的编辑部最近又出什么状况了吧?你们……(小风:咳,你能不能不要这么罗嗦!)别打岔!(对观众)好啦,下面我们开始播送新闻。   风声晚凉:嗯,对,播新闻。(趁摄像机没对准自己,回头叉腰目指调调:为什么我台词这么少?!!)   (蹲在角落里哆嗦的调某人奸笑着发出一排口齿不清的颤音,具体内容未详……)   【新闻一:花火编辑部的血书事件】   一度被折腾的调调同学近日终于崩溃了,据说在面对着“明天出片,我这还差五篇稿子啊啊啊”、“精装的封面怎么还没有弄好”、“XXX的采访还做不做?不做就换XX上吧”、“哼,隔壁许愿树丐小亥竟然说我们精装是季刊(……)”、“NND,124今天居然在半路上把我给扔下去了”等种种突发状况(调调:P,这一切都是阴谋!)后,调某人终于发癫了!暴走了!想自残了!一度产生过“要不要连吃十袋水果把自己噎死”或者“穿着短袖在寒风中扭秧歌”甚至“我还不如挖个洞把自己给埋了”(……)等极其不可能的恐怖臆想……   编辑顿时刮过一阵凛冽的带着妖气的风……接着便有“哼,你哪来十袋水果啊”、“啧啧,冻死太难看了”、“切~有本事你先把洞挖了再说”等各种直接忽视主角本意的申诉。   于是,在看清了这个世界罪恶的本质(……)的调同学,一边痛苦地咬着舌头(……)背诵着“人之初,性本恶”、一边转身恨恨滴拐进主编室,“啪”地摔上门……书包 网 bookben.cn 想看书来书本网 花TV(2) 花火妖蛾子双手握拳,在心中默念:一切都没完……   果然,半分钟之后……主编室如约地传来惊心动魄的怒吼:我受不了了!我要抗议!我要写血书!!   门外的花火妖蛾子大惊:咦?这个方法不错诶!   风声晚凉:牙套朵,我跟你说!每次我看到血书调在我面前露出她短短的手指、或者撩起袖子展现她白白的手臂的时候……我都很担心她会突然从身后抽出一把闪亮的水果刀!然后当着我的面像剁X肉一样……   蓝朵朵:打住!太血腥了!你以为是什么啊!屠夫吗?卖肉吗?!人家只是说写血书而已!不要乱来好不好!   风声晚凉:呃……不好意思,是我理解错误——可是!那也不能排除她一鸡冻一愤怒就从身后抽出一把闪亮的水果刀!然后当着我的面……   蓝朵朵(拼命捂住某风的嘴):我旁边的这女人疯了,请大家不要介意。呵呵,下面请继续观看下一条新闻。   风声晚凉:……   【新闻二:新年新气象,找房最时尚】   在继花火众小编没完没了地搬家之后,最近小狸同学又开始走上了找房子这条不归路……   每天,这厮除了在百度不停地搜索“XX附近便宜又好用的房”(……)之外,就是不厌其烦地在QQ群里、办公室里、厕所里(……)甚至楼顶上(她想让整栋楼的人都知道这件事)发出如“我要到哪里去找房子啊”、“谁有房子要出租啊”、“谁给我一所房子我就嫁——(笔者被冲上来的小狸捂住嘴)”的嚎叫声……   于是,其他妖蛾子的脸上也因此接二连三地泛起理解、同情、痛苦、烦躁、愤怒、忍无可忍……的表情,不由得在心中默念:上帝啊,就赐她一个破房子吧……   除此之外,大家还肩负着到各自小区张贴“求租启示”的史命,据说深蓝同学还因此被物业的抓去教育两小时……   不过!有句话叫啥,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花火众:这还不费功夫么)   终于!在编辑部众妖忍受了一个月的碎碎念或者鬼哭狼嚎之后,小狸同学终于如愿以偿被房子领养了!(……)   当日,在大家泪奔着、欢呼着、甚至抱头痛哭着庆祝我们终于耳根清静之后,一干人等轰轰烈烈地擂入小狸新家蹭饭,勉强为最近惨不忍睹的悲惨生活划上圆满滴句号。   蓝朵朵:其实这只是一个噩梦的开始……   风声晚凉:你……什么意思?   蓝朵朵:今天一大早虫子一进门,就幽幽地跟我说“旁边建筑工地(……)太吵了,要重新找房子”,紧接着我便听到merry平跟在后边附和着“我们一起找吧”……   风声晚凉:真恐怖。看来这个话题我们要趁早隔离得好!所以……还是继续看新闻吧!   蓝朵朵:嗯!请抛开杂念(观众:又不关我们P事),收看下一条新闻。   【新闻三:花火大明星高手如云,merry平海选惨遭淘汰】   近日,在过着食不裹腹、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穷酸日子的merry平,突然(真够突然的)就被花火大明星上的“万元计划”给刺激到了。于是毅然决定参加花火大明星,试图一举拿下最终大奖(花组委:没门~)。   在三天三夜地奋发图强后,merry平终于搞出了一篇稿子,并自以为是地打着“我要让她们瞧瞧我的实力”的小算盘匿名投到了校园派的邮箱里……接着便开始抓着头发掰着手指望眼欲穿地(……)等待答复。   结果……杳无音信。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花TV(3) 正当merry平在心底愤愤不平地怒吼着“哼,居然连个回复都不给”、“你们也太有眼无珠了吧”、“绝对不可能被淘汰”的时候,却异常惊喜地听到坐在旁边的校园派收稿编辑AB正在议论自己的稿子——   编辑A:快看这篇稿子,啧啧~真是笑死人了!   编辑B:……正好可以放“扫雷特工队”(就是雷文部落)……   编辑A:当然不行~   编辑B:为啥?(此时的merry平一阵窃喜)   编辑A:哼,它还不够格!   当事人坐在旁边直接收听完以上这段对话后,就彻底地崩溃了——居然连扫雷特工队都不够格——于是,怨念着狠狠地一头砸向键盘,接着办公室便传来诡异的抽搐声……   完全在状况外的编辑AB继续打着哈哈讨论着“怎么写得这么烂”、“还是勉强能上扫雷的吧”、“哦不要~”……   蓝朵朵:哼!那些收稿编辑太欺负人了!好歹我们也是花火的当红编辑呀~   风声晚凉:就是!凭什么说我们稿子不好?!凭什么说情节不够?!有本事自己写来看看?   蓝朵朵:没错!装什么装呀!还不就是个花火大明星嘛,我们还不稀罕!   调调:你们俩这么激动干吗?被淘汰的不是merry平吗?莫非……   风声晚凉:什么呀?我们才没参加——(被某朵一脚踢下去)我们就是……看不惯,对,看不惯。   蓝朵朵:呃……好啦,我们别管那么多啦,嗯,先播个广告来娱乐下~   【广告时间,由花TV广而告之公司赞助播出】   (医院里,深蓝同学失忆了……)   小狮(信心十足,抛媚眼):嘿嘿,鲸鱼小姐,还认得我吗?   深蓝(翻白眼):鲸鱼?谁是鲸鱼?你才鲸鱼!你们全家都是鲸鱼——话说,你谁啊!   小狮(咆哮):……我,我就是*倜傥人见人爱的帅狮啊!   深蓝(转头):帅狮?你有韩庚帅吗?你有吴尊帅吗?切,就长成这样也敢说自己人见人爱!帅狮是吧?没听过!   (小狮面红耳赤,正打算发作,调调突然跳出来,一手拎起一本精美的杂志书,横在深蓝面前)   调调(指着书):那你认识它吗?   深蓝(立马跳起来):认得认得!化成灰我也认得它!   调调(眉开眼笑):那你说它是啥?   深蓝(面对镜头,甜美微笑):它就是花火精装第六辑——《若我离去,后会无期》啊~~我爱死你啦!   调调(推开深蓝,霸占镜头):亲爱的读者们,由于你们的支持,我们花火精装版日渐强大,准备从双月刊变成月刊一月出一本了哦,目前正在紧急筹备中,请继续关注我们哦。   众人(合唱):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花火精装版,请一起来爱它吧!   (广告完)   蓝朵朵:欢迎广告之后继续收看我们节目~~   风声晚凉:汗,人家根本就没得选择好吧……   蓝朵朵:闪一边去。下面我们一起来关注最后一条新闻。   本文连载到此结束,更多内容请关注花火精装版之《谁曾和你一起靠近童话》……    蔺染:逃不过此间年少(1) 作者感悟:年少的时候,总是要爱过一个人,经历一场惊心动魄,才不算辜负自己。我故事中的爱情总是缺少圆满。于是,这篇文的结局,无非就是一场离散,但并未有遗憾。   因为,故事中的人都遵循自己内心感受,摆出飞娥扑火的姿态,惊心动魄爱过。或许,最后大家都会有各自归属,但爱过的人始终会长成心脏上无法平复的纹路。   1.[一个人的爱情。]   陈经河,自你之后,我遭遇了很多似是而非的爱情。那些男生,多少有些你的影子,我在潜移默化中把你作为我心中的蓝本。   我不记得是我第几号男朋友,只记得他与你有相同眉眼。与我亲吻后,他宠溺的说,流连,我爱你呀。我突然的推开他,抱歉的摇一摇头,然后还是一个人离开。   我在他们身上寻找慰藉,最后发现,他们终究不是你。因为,你至始至终都不会对我言爱的。   陈经河,我们已经走散很多年,像是汇入大海的两滴水,可能再无见面机会。有时,我会恍惚,或许你在某个地方岁月静好的过日子,早已将我遗忘。而我却傻傻的站在最初爱你的地方,忘了忘记。   陈经河,你就这样把我独自丢下面对两个人的曾经,在满目疮痍中独自前行。   陈经河,我爱了你整整十年。   2.[你是夕阳下的剪影画。]   我是宋流连,初遇陈经河那年,16岁。那时候的我喜穿灰色衬衫,牛仔裤,一双起了毛边的白色匡威。与奶奶同住在抵挡次的小区里。那年,陈经河27岁,才华横溢的落魄画家。   第一次见到你,是在夏末的傍晚,闷热的风吹的人心里烦躁。   我陪患有白内障的奶奶医院检查回来。在本就狭窄的楼梯上碰到搬运家具的工人。我们上他们下,于是互相僵持不肯退让。工人开始骂骂咧咧,操,还让不让干活啦。我镇定神情,这里是四楼,老人家走上四楼已很累,如今让我们退到底楼,简直做梦。我像是浑身长满刺的刺猬。许是这几年,因家庭因素,我早早变成强硬执拗的人,装出老练世故的样子,无非只是不想让自己受伤和吃亏。   你是这个时候出现的,看到这样的情况,自然是蹙起眉头。三方都挤在楼梯口。你熟练的开始派烟。奶奶示意我算了,退一步就退一步,我咬着嘴唇低头无动于衷。你终于开口说话,一把低沉的男声,你对工人说不好意思,给他们添麻烦了,一定劝我们下去。我猛然抬起头,还未完全沉落的太阳从早已碎了半扇的窗户中照进来,在你的脸上勾勒出好看的剪影,消瘦的脸挺拔的鼻极薄的唇,相术里管这种面相叫寡淡。我恶狠狠的剜了你一眼。你并无给我好脸色,而是温文尔雅的对奶奶说,阿婆,我背你下去,等会在背你上来。奶奶一个劲的点头说好。   等你把奶奶背进屋的时候,你才拿正眼开始看我。把我从头到脚打量,没见过你这种女生。我像是被训斥的小孩,敛了所有情绪,看着脚尖,把眼泪生生困在眼眶里。很多年以后,我都会想,我们最初的见面就已经预示了以后——我始终跟在你后面,你在高我一点的地方,只有你自愿低头,我才能伸手触碰到你的额头。我想,你注定是我的劫——从最初你管我家事训斥我的时候我竟然未生气,反倒觉得心理是温暖的。   你把我的脸蛋托起来的时候,凑进看了看我,很粗鲁的替我抹去眼泪,然后你很轻柔的问我,你叫什么名字呢?我有一瞬间慌了手脚,自你肩膀后面望出去,天很深邃,上面有缱绻的云朵飘移。然后我听到自己像是老式留声机一样慢慢的吐三个字,宋。流。连。书本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蔺染:逃不过此间年少(2) 你拍拍我的脸蛋,有气哈在我脸上,不错,果然长了张另男人流连忘返的脸呐。你突兀的笑声和着空气回荡在这个不算很大的空间里。我想,你一定发现了我脸上的潮红一直攀爬到脖颈。   后来,我才知道,你是隔壁单元新搬来的邻居。我有一点点的庆幸有一点点害怕。   我漫不经心和你说再见,然后从猫眼里看到你砰的关上门,于是呼出一口气,摊出掌心,是一枚挂了红线的戒指。戒指很老旧,红线也已脱了色,想必一定是你的贴身物。是刚刚你背奶奶上楼时落下的,我小心翼翼拾起来,突然起了私心,不打算还给你。我微微的笑了,像糯米团子一样甜腻。   3.[或许咫尺或许天涯。]   我并非多优秀的女生,不够玲珑不够温婉。按秦葛天的话说,我是扔在人堆里也不会被人发现的那种。我当时看了他一眼,觉得说的挺正确。就是这样灰蒙蒙的女生,表面安分各方面平平的,就算内心汹涌澎湃也不会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但也知分寸懂进退,没有像小部分女生那样张扬跋扈,逃课化妆。葛天拍了拍我的肩膀,义正言辞的说,流连,其实与你呆久了,就会慢慢看到你的光彩。我垂下头笑笑,感觉心里那一块常年阴暗的地方晒到了些许阳光。   秦葛天是我认识了10年,相处了一年的男朋友。并非是难看的少年,虽说不能集万千宠爱,至少也是让人侧目的。葛天如他对我承诺的那样,待我很好,虽说有少年的顽劣,至少感情也是踏踏实实不计较的付出。   我不记得他是几时对我表白的,其实并没有像小说电视里那样,男主角费劲心思。葛天无非就是在我值日打扫包干区的时候跑来帮我干,然后大义凛然的摆摆手,你去旁边休息吧。葛天无非就是会把他饭盒里最大的那鸡腿给我。葛天并不会因为我生理期疼的乱七八糟,裤子上弄的全是殷红的血而笑话我,那次他把校服脱下来,系在我身上,嘱我躲在厕所里不要出来。过了约莫半个小时,他给了我一包护舒宝。脸红到了耳根。他断断续续的说,我也不知道这个好用不好用,你将就着吧。我扑哧一声笑出来。后来回家的路上,我病怏怏的环着他的腰。他突然一个急刹车,宋流连,你看咱俩都这样了,那就在一起吧。我捶他的肩,那好吧。   我15岁生日那天,葛天送了我一个糖果瓶,他说,你把糖剥开来,咬一口,就会发现有惊喜。我并非多感动,只是淡淡一句,噢。   葛天曾在冷气很足的KFC里对我说,流连,我一直觉得你并不喜欢我。我在全神贯注的咬奥尔良烤翅膀,一个猛然抬头,看着他深邃如海底的眼神,叹出一口气,在空气里缱绻成忧伤的姿态,我说,葛天,和你在一起,很有安全感。然后低头继续啃烤翅膀。于我来说,葛天只是一个可以避风雨的地方,可是我很清楚的知道,那不是爱情,爱情应该是奋不顾身的。   葛天替我擦嘴角的赃物,笑宴宴的说,流连,你一直就是患得患失的人。你要知道,我一直站在你身后,你一回头就能牵到我的手。那是我15岁时的生日,我听到最动听的话。我觉得我一个人在黑暗中摸索了那么久,终于看到微弱的光亮。我的眼泪被冷气冻了下来。   谁都会在年少时因一点点细碎的关怀无理由的迁就而感动不已。即使多年后,我获得的爱远胜于此,我依然感激,当年那个和我一样岁数的少年秦葛天给我的温情。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本网 蔺染:逃不过此间年少(3) 葛天住在我家前一幢楼,他很贫的说,这为咱俩的约会提供了方便。每天傍晚,吃过晚饭,我都会和葛天一起在小区僻静的角落随意走走,像是一对老夫妻那样,我觉得和他在一起很安心舒服。   那日,他突然把我抵到墙角,用手刮我的鼻子,装做很痞的说,喂,咱俩接吻吧。是在这个时候,我看到你陈经河勾着一个妖娆的女人的肩膀走过。你冲我看了一眼,我慌乱的吻住了葛天的嘴。走出老远,我都能听到你的口哨声。那个女人的雪纺裙一直在我眼前晃来晃去。   你搬进来两个礼拜,除了最开始那次我们有交集,后来便再也没有。你不会知道,我对着镜子,把和你打招呼的样子练习了不下二十遍。楼道里的三姑六婆也开始把你作为谈资,说你夜不归宿,说你成天带不正经的女人回来。我躲在角落里听,莫名其妙的很难过,像是胸口被什么东西压住一样。   与葛天的吻并不缠绵,很快的我推开他,葛天局促的站在那里,我听到自己心里像是空旷的原野,有风呼啸而过的声音。   葛天摸摸脑袋,这个,那个,刚刚被人看到了耶。我说噢。然后想起那个女子手上似乎有一串银镯,走路的时候叮叮当当像是绵绵不决的流水声。葛天说,刚刚内男的,有次大半夜,我看他照着个手电,不知道在找什么……   我想起自己藏在妈妈遗留下的檀木雕花化妆盒的底部,晚上睡觉前都会拿出来细细抚摩,这个时候,我会感觉离经河是那么那么近,咫尺距离。   4.[心脏上无法平复的纹路。]   经河是那晚上来敲我家的门,我正满手泡沫的洗衣服,应和着来了来了,满身邋遢的去开门。你倚在门框,似笑非笑的拍拍肚子,皱着眉头,像是可怜的小狗,我肚子饿了。我锊锊头发,侧在一边,让你进来。我很无力的发现,我竟然不能对你开口说不好。后来我知道,这种反映的学名叫*情。   问你要吃什么,你说随便,只是好久没吃家常的饭菜,很想念。你说这话的时候眼里有雾气蔓过。我一头扎进厨房,给你热了粥,煎了造型并不漂亮的荷包蛋。你狼吞虎咽的吃,说好吃好 吃。我突然很满足,想对你说,那我以后一直做给你吃呀,最后这句话还是被我囫囵吞枣般咽了下去。你然后扫一眼周围,怎么你家里没有父母的照片。我习以为常的说,爸爸在外工作,妈妈去世了。提到妈妈的时候,我看到你眼睛都空了,像是被人抽干了力气一般。   你低头扒几口粥,然后笑嘻嘻的说,你妈妈一定很漂亮。看你就知道了。你不会听到到我骨骼劈啪绽放,血液汩汩流动的声音。我说,是呀,妈妈很美。   我突然记起小时候,妈妈也是远近闻名的画家,不算多厉害,至少能靠卖画教人画画赚到一些钱,维持生计。妈妈总是喜欢穿各式各样的旗袍,月牙白的,杏色,湖蓝,大朵牡丹,素雅兰花,这些颜色图案的旗袍,她穿着总是流光异彩的样子。   奶奶是不喜欢妈妈的。她说女人生的这样美必定是祸害。你看你妈,眉梢还隐了一颗痔,这个是风情的象征。   后来有一天,当我上学回家后,奶奶冷冷的对我说,囡囡,你妈妈走了。像是早已写好的结局。我没有哭闹,从今以后安静的陪在奶奶身边。   你问我,有你妈妈照片么。我说有。然后小心翼翼的拿给你看。你仔细端详然后放下,喃喃的像是自言自语,没人比你妈妈穿旗袍更好看。你点一支烟,然后和我说起一段往事。 蔺染:逃不过此间年少(4) 你说你爱过一个女子。长你几岁。无急而终的爱恋。她也能够把旗袍穿出灵魂来,喜欢穿绣鞋,斜斜的插一支发簪。你说她的身上有馨香的味道。你说那时因自己的卑微,并不敢对她言爱言将来,后来当你鼓足勇气对她说,我带你走时,那个女子却是摇摇头,如姐姐一样对你说,我有爱的人了。你握紧藏在身后的拳头,然后转身离开。你去了远方,你想让自己变的强大,你想给她保护的力量。可是,事隔几年,你回来后,不是所有你心心念念的那个人那段感情都会在原地等你的,发现早已经物事人非。   你说你后来流连在很多人的身边,可是在也没有当初的那种感觉。我仰起头问你,心里是如海潮一样的难过覆过来,当初的感觉是怎样的。你吐了一个很漂亮的烟圈,我只将你说的那四个字收拢在耳边,惊。心。动。魄。   我想,也许爱情就是一场惊心动魄一场心力交瘁,它比任何运动都要耗费时间与精力。上天可能早已安排好,命运枝桠交错,总会有那么一个人,操控你情绪,翻手让你笑覆手让你哭。譬如,那个女子之于陈经河,陈经河之于我,我之于秦葛天。   门外又响起敲门声,葛天在外面喊,流连呀,我妈妈让我给你送点水果来。你掐灭烟头,眼里笑的奸诈,是你小男朋友呀。我急忙摇头,不是不是。你戏谑的说,既然不是那接吻干吗呀。   我想你不会料想到,我自己也没有料想到,当你说完这句话,我鬼使神差的亲了你。轻轻一下划过你的嘴唇,还有刚刚烟草的味道。我像是阴谋得逞的小人,谁说一定只能亲男朋友,我的手心里沁满了汗水。你咳嗽了几声,骂我没大没小。   我帮你开门送你出去。葛天还是抱着一袋苹果准备敲门的姿势,他不解的看了一眼你,你冲他笑笑,说是来混饭吃。我看你关上你家那扇门,才请葛天进来,他担心的说,我看你灯亮着,不开门,还以为出事了。我还恍惚在刚刚亲吻你的场景里,并无力气同他搭话,只是淡淡的敷衍。   葛天说,听我妈讲,那人不正经,你以后要当心点呐。我不知道哪来的怒气,不耐烦的赶他走,葛天莫名其妙的问我怎么了。我把他推到门口,我说葛天,你先回去吧。   那天晚上我没睡着。午夜的时候有女子高跟鞋的哒哒声,然后是敲门声,我扯过毯子,钻在里面,像是鸵鸟。我啪的拉了灯,四周陷入黑暗。仿佛看到你逼近的脸,你说,不是所有你心心念念的那个人那段感情都会在原地等你的,发现早已经物事人非,这话时的表情是痛苦之后的云淡风轻,可是我知道,那个人势必已经长成你心上永远难以平复的纹路。   我开始想象,你在爱情之初的模样,一定同我一样诚惶诚恐,在后来遇见伤害之后,你又是摆出怎样寂寞的姿态。我突然痛恨起我们隔着的11年光阴,若我与你年纪相仿,我定会走过去,在你无助的时候抱抱你,给你直抵人心的力量。   5.[与你有关的梦境。]   秋天来的很快。天开始逐渐阴凉。   我还是那样乖乖牌的呆在学校里,不忤逆老师的意思,偶尔抄作业,起哄的时候混在人群中笑的很开心。和葛天不闲不淡的处着。只是偶尔在上课的时候,对你的想念会铺天盖地的涌过来。   出入你屋子的女人开始越来越多,妖娆的清纯的凛冽的可爱的,每次我都装做漫不经心的看 她们一眼,然后想起自己的样子,突然觉得自己很卑微很渺小。 蔺染:逃不过此间年少(5) 我听到你的吼声是在那天放学,你未全部关上门,你暴躁的说,滚,不是我要的效果。然后一个穿旗袍的略显风尘的女人跑出来,恶狠狠的瞪了我一眼,骂你一句神经病。你沾有颜料的画笔从门缝里嗖一声飞出来。那女人尖叫着跳起来,然后跑下了楼。颜料理所当然的弄的我洁白的校服上全是。   我推开你的门,你抱头坐在角落里,我说,经河,让我来试试看穿旗袍。做你的模特。好不好。你抬起眼,里面都是血丝,你说这是要参展的画,这是一次重要的机会,你不想一辈子都翻不了身。   我握着你的手,经河,让我来试试看。我回家翻箱倒柜,找了很久,终于找到两年前妈妈帮我做的一条旗袍,素色的白,旁边镶着蓝边,素色的小花,柔软的面料。我又拿了妈妈当年的发簪别在头上,偷偷的抹了一些唇彩,整个人顿时光华四溢起来。   我重新返回你屋子后,你已经收起情绪,为刚刚的烦躁和我道歉。我看到你抬头的一瞬间,眼睛里像是装满了钻石一样璀璨。你说,是你要找的那种感觉。我的心里像是大雨过境之后的那种潮湿。   你让我随意的坐在红木的椅子上,神情要自然些。我说好,却始终不知道手脚往哪里摆。你准备好画笔,有一搭没一搭的同我讲话,讲你去过的城市遭遇过的人。我渐渐的进入了状态,看着你画画时专著的样子,有一瞬间觉得离你很近。   万家灯火都亮起来的时候,你终于对我颔首,说谢谢,差不多已经完成。我才惊觉自己已坐了几个小时,手脚发麻。   你扔了画笔就跑过来拥抱我,像是孩子一样欢腾,你缓慢的说,流连,很奇怪,看到你我就觉得灵感都从四面八方涌过来了。我咯咯的笑,反手环住你的腰,把脸埋在你的脖子里,经河,那么我愿意一直当你的模特。   那晚,你执意要请我吃饭。你骑摩托车带我,途径路口的时候,葛天不管不顾的冲出来,像是一头倔强的小兽。葛天把我喊下车,他拉着我的手说,流连,这个家伙出现后你就变的的反常。   我后仰着脑袋,漫天的繁星。他扳过我的肩膀,流连,这个人迟早会把你害死的。我趴在他的耳朵边说,葛天,谢谢你。然后决绝的离开。我听到身后有什么东西碎了一地。   谁在爱情里都是白痴,当局者迷。葛天也许是看的最清楚的一个,他看见我在急速的陷入一个叫陈经河的旋涡。可是有什么关系呢,我不害怕。一切都是我甘愿的。我只是在遵照自己内心的想法走。   我们去了路边大排挡,你要了啤酒,一杯杯的喝。你问我,是不是打扰到了我?我连忙摇头,没有没有。你戳我的脑袋,傻姑娘。我拿起你喝过的啤酒,咕哝咕哝的喝,啤酒瓶见底的时候我豪迈的往桌子上一扔,大声喊老板再来一瓶。你在旁边看着我微笑,你说,流连,看到你就想到那时候的自己。   我渐渐觉得头发胀,脸发烫,我絮絮叨叨的和你讲了很多话。我已经不记得我讲了些什么,只记得你看着我时哀伤心疼的眼神。我把这个眼神刻在心里,支撑我日后对你绵延不断的爱。   后来我对你唱了歌。林忆莲的《失踪》。我的声音在风里氤氲,我找不到能爱的人,宁愿居无定所的过一生。然后推开你,吐了一地,有眼泪簌簌掉下来。   我忘记是怎样回了家,但是,但是,我一直记得,那天晚上,你亲吻了我。我一直不敢向你要一个肯定的答复,我怕我只是在做一个与你有关的梦境。   6.[谁是爱情里的勇士。]   本文连载到此结束,更多内容请关注花火精装版之《谁曾和你一起靠近童话》……    小编部落格 你是我的全世界   文/风声晚凉   2009年1月21号 多云 心情:由阴转晴 个性签名:有没有那么一种永远,永远不改变。   因为天气阴冷的缘故,人也变得很消沉,很抑郁,很想家。所以很自然地,做什么事情都提不起劲。中午休息的时候,同事传给我一部宫崎骏的动画片《魔女宅急送》,看着看着心情就变得漂亮起来。   奇奇只是个十三岁的小女孩,却孑然一身,离开父母,去往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修行。遇到过暴雨,遇到过白眼和冷遇,丧失过魔法,犯过错误,但她都坚强地一一挺过来了。   宫崎骏的动画片总是很可爱,颜色很漂亮,景色很美丽,非常亲近大自然,里面的人物也特别可爱。我尤其喜欢里面的小女孩,对什么都充满天真的好奇心和探寻的勇气,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能勇敢地生活下去,对生活充满热情,而且不怕受伤害,不怕被拒绝。   因为这个小女孩,所以一个人在异乡的我,也变得充满了勇气。   小女孩奇奇离家的时候,他爸爸说,不论什么时候,遇到事情了,想回来就随时回来。   听见这句话的瞬间,我突然很想哭。我的家人没有对我说过这样的话,因为她们希望我坚强,希望我能独立,希望我就算是一个人也可以过得很好,可以抵抗外面世界的狂风暴雨,那样她们即使不能在我身边,也可以放心。   但是这个世界上有那么一个人,他曾经对我说过同样的话。不论我遇到什么事,不论我开心还是难过,失败还是沮丧,他总是对我说,别担心,一切有我呢,要是不开心了就随时回来。   因为他,我才充满了面对一切的勇气,因为我知道我不是一个人,无论什么时候,总有一个人站在我身后。   是他让我相信爱情。而他对我的意义,又不仅仅是爱情。他是我的好朋友,是我的伙伴,是我的知己,是我的亲人。他陪伴我,支持我,了解我,懂得我,包容我的所有。   C,因为你,整个世界都变得美好起来,因为你就是我的全世界。   手心上的洁白花朵   文/苏络离   (苏络离,写手,文字散见各种青春校园刊,花火精装第一辑曾刊登她的文章《空欢喜》。)   2009年1月25号 阴 心情:一般 个性签名:拥抱真是很奇妙,虽然两颗心靠得很近,却看不见对方的脸。   十三岁时拥有三个很好的朋友。   每天一齐看小说漫画,挽着手去上厕所,下课很大声地讨论八卦,放学时轮流载着彼此回家。   两辆自行车,后座上坐着两个傻头傻脑的女生。   也曾笑嘻嘻地讨论过隔壁班哪个男生最好看,甚至约定绝对不要喜欢上另外三人喜欢的男生。   因为那样的剧情很狗血。   九点半下晚自习,慢悠悠地晃出校门,三个人跑进对面的冷饮店买奶茶,留下猜拳输掉的女生守着自行车,一面踢着脚下的石子,一面耐心地等她们把奶茶买回来。   两杯香芋,两杯原味。不放黑色的珍珠,放乳白的椰果。   四个人挂着书包坐在围栏上边,头顶是黯蓝色的新月形屋顶。她们吮着奶茶摇着腿,安静地听我唱歌。   那首歌我到现在仍记得,是网络上极喜欢的小孩儿乐团。里面的歌我会唱两首,《预言》,以及《小孩儿,看,都在变》。   背景音乐是吉他简单的旋律,而我只能清唱。   她们很认真地听。   那天回家时,自行车脱了链条,我们只能推着车走。   戴黑框眼镜的莉莉张喜欢讲笑话,也不知她说了什么,竟惹得其余三人毫无形象地俯身大笑。   自行车翻在地上,没人拣。   塑料袋里的课本掉出了页,没人瞧。   我们笑得肚子发疼,妍子干脆整个人都靠在我身上。   那样单纯明亮的笑声,好似将一生的快乐都用光了。   而后来的我们,真的再也不曾有。    Q点调皮:小猪妹,我们恋爱吧(1) 作者感悟: 写字4年,一直喜欢青菜配白粥的小文。感动是淡淡的,人物是平凡的,相遇是传统的,结局,无论是悲欢还是离合,都变得云淡风清了。写这篇稿子,纯粹娱乐,但依旧很羡慕女主角,她看起来身世薄凉,却命中遇到贵人,受到很多很多爱,无论是朱一一的爱,还是伍东东的,还是林落落的爱,都可以将她单薄得人生撑得饱满充实。   如今19岁的我,命中贵人尚未出现,将一切希望和畅想寄托于编织故事上,起码换得半晌欢愉。   你们谁做我的贵人,给我一个适时的拥抱吧~   1.   我妈说我长得不漂亮。所以我在青春时代,是没有资格谈恋爱的。即便有男生喜欢我,我也不能和他们玩。因为我妈说了,他们若是喜欢我,证明他们还是审美观没发育好的笨蛋。   我虽然很伤心,但还是接受了这个恐吓。十五年里我一直是短发人生,粗着嗓子说话,充当女生的护花使者,瞪一双鱼泡眼,就像全世界都欠了我500万。我还会打架。因为我妈,以前是混西坊街的大姐大。但我妈说了,那都是过去的事。以前跟着她出生入死一起追男打靓的那群姐妹花,都成了良家妇女,每天煮煮饭说说东家的八卦西家的娃是否漂亮。   只有我妈,形单影只。   其实我觉得我妈很美。起码我是这么觉得的,我见过她年轻时的照片,美得那叫一个令人垂涎欲滴啊。可是我妈现在再没,也不过是一个40冒头的杀猪女人。   我不觉得,我作为一个杀猪专业户的子女有啥不光彩的,所以每次有人嘻嘻哈哈地对我指手画脚地说哟她家是杀猪的时候,我总是可以云淡风清地一笑而过。我觉得很好,起码每天我都可以吃到红烧肉。   但是林落落就不一样了,她就是一个特别反感杀猪这门艺术的人。没错,她家也是杀猪的,只不过她家负责这个养家糊口的大责任的是她的爸爸。她和我一样,是单亲家庭。她妈妈早些年跟人跑了。林落落说起这些的时候总会红了眼睛抽抽搭搭的。但我觉得她还不算惨。最起码比我好。我连我爸是谁我都不知道。我每每问,我妈就会举起那把杀猪刀,冲我嚷嚷,再烦老娘将你当猪肉剁了。   当然我妈也只是吓唬吓唬我,她从小落下的毛病。我听一个当年跟她闯的阿姨说,你妈以前,尽喜欢唬人,老唬得我们一愣一愣的。   我便眨巴着眼睛表示赞同。我问我爸在哪这个深奥的问题不知道多少次了,我妈每次都说再问我剁了你,可这么多年我身上的肉却只见增不见少。   我叫朱湘。一个又老土又俗气的名字。拜我那小学都没毕业的老娘所赐。   2.   我和林落落邻居了十几年了,她比我大两个月,但看起来柔柔弱弱娇娇滴滴的,不像个杀猪家庭的小孩,倒像电视里演的大小姐。   十几年前我们还穿开裆裤的时候,她就跟我混迹。那时候的我虽然不够强壮,但因为我妈的调教我已经变得特别彪悍。   所有骂我们是没娘或者没爹的小孩,都挨过我的拳头从此对我避而远之,老远看到我就如惊弓之鸟见到猎人似的。   我继承了我娘的好身手。   但这些停在上高中的前一天。   那一天我妈没有杀猪,而是在家里整整对着镜子打扮了一个晚上,然后她拖起我来,指着我的脑袋说,你看你看,朱湘你有没有点女孩子的样子,你就不能像落落那样文文气气漂漂亮亮?你是投错胎了还是怎么的,我真想剁了你! Q点调皮:小猪妹,我们恋爱吧(2) 我很好奇,于是我的嘴巴O起可以塞进一个鸡蛋。哦不,也许是恐龙蛋。因为我妈以前一直嫌弃林落落娇娇滴滴的样子,她喜欢我特别彪悍的样子,并鼓励我扬长避短。   但是今天,她突然往我头上浇冷水,然后将我拖了出去,强迫我脱下我的运动裤,几乎是逼我穿上一件粉红色的背带裙。将我一头乱七八糟的头发剪成了短版波波头,还硬要别上一枚HELLO KITTY的发夹。在我十分万分别扭地望着镜子里陌生的自己时,我妈突然给了我一个香吻,欣喜地好象在夸奖自己的作品,真好看。   真好看。她从来没给过我这样的评价。而事实上她对任何人都没有过这样的评价。只有卖家送来猪的时候她偶尔摸着它们的皮毛然后特别后妈特别巫婆地说着,这猪,真好看。所以,在听了这样的评价以后,我有种要被送到屠宰场被白森森的刀子架在脖子上的感觉。   我真怀疑,她是养我到了16岁,突然意外发现,我是个女的,而不是她以为的儿子。   我可以原谅她,我为她找的理由是,她杀猪杀得太投入了。   3.   果然,林落落在看到我的时候吓了一跳。准确地说,是一大跳,她尖叫地指着我说,你你你……你是朱湘吗。   我无奈地点点头,我知道,现在的林落落的感觉一定和见了鬼一样。我觉得特别抱歉。但是,我很无奈啊,我妈总说,你不听我的,我就剁了你。   我的高中看起来很友好。我像往常一样坐在林落落的身旁,她挽着我的手百媚生娇。很多人投过眼神来看我们。那眼神,就像我妈看着待宰的猪时,叫我浑身不自在极了。   我没想到。竟然有人过来找我们搭讪。确切地说,他是来找我搭讪的。但是,我以为是对林落落。所以,除了在他问你们家是做什么的时候,我接过话匣说,杀猪,其余的,我一言未发。   但我没想到,我短小精悍的两个字,可以叫对方有这么强烈的反映。   他先是一惊地合不拢嘴,然后一拍手,好看的眉头舒展开来,大笑道,你——真的很有趣!   我笑了笑,我知道我是个妙趣横生的人。   但我不知道,校园是那么的复杂。嫉妒心就像是一种最可怕的瘟疫,竟然连我这样的金刚之躯都敢侵袭。   放学后我和林落落被拦截在了门口的小巷子里。有个抽着烟歪着半边嘴角使劲嚼着口香糖的女生为首,身后是6个头发五颜六色的女子,穿着怪异极了,短裤子,厚袜子,大热天还在脖子上围一条围巾,这让只有乡下人观念的我特别接受不了。   “今天伍东东跟你说了什么了!”她一下子拍在我的肩膀上。   我在心里赞叹道,哇,这女人,很有我妈当年的风范嘛!真拽!可是,她说的这个伍东东是何方神圣?   我于是看看吓得哆嗦得跟筛糠似的林落落,你认识吗?   林落落晃晃脑袋跟吃了摇头丸一样。   我于是学着她冲着歪嘴女摇着脑袋,我们不认识。   “还嘴硬!”歪嘴女十分不爽地瞪着我,好象我就是一块跟她结了仇怨的红烧肉,恨不得一口把我吃了似的。   “给她点颜色瞧瞧!给她点颜色瞧瞧!”其余的几个印度安酋长打扮的女孩子举起手来表示支持。   三分钟后,林落落已经停止了抖动,她的下巴昂得跟孔雀屁股似的。   而那7个女生,全蹲在地上,举起双手。歪嘴女的歪嘴疾病好象被我医治好了,她哭丧着脸说,朱湘姐姐我知道错了。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Q点调皮:小猪妹,我们恋爱吧(3) 我笑起来,知错能改,是好事。只是我真的不知道伍东东是谁噢。   4.   我终于知道了伍东东是何方神圣了。就是那个跟我们说话然后指着我好象我是个小丑一样笑的男生。笑起来总有一口白牙晃花我的眼。   而且全世界似乎都很喜欢伍东东,很多女孩子几乎是把他当成天神给供起来了。我总是听到她们向小麻雀一般议论着,亲昵地私下里唤他为东东。我跟林落落说,真恶心。我听了这个称呼就好象吃了没去毛的猪肉一样。   林落落撇撇嘴,轻轻推了下我的脑袋。弄乱了我妈颇为喜欢的波波头。   伍东东家是做什么的呢?他看起来那么有钱的样子。这个成为很多女生讨论的关键问题。她们一定把他想象成钻石王老五了。没错,钻石王老伍。   可是,有一天伍东*然凑到我跟前,轻言轻语地说,朱湘,你想不想知道我家是做什么生意的?   他搞得神神秘秘地,让一向对他家的职业趋向不感兴趣的我也撩拨起了好奇心。我望着他,我说,是干嘛的咧。莫非你家是盗墓的。原谅我,我最近除了还是一如既往地热爱猪肉,就是喜欢看盗墓书。   “我家,是养猪的。”伍东东弯了弯嘴角,用在我看来有些羞涩的表情望着我。而我当时正在喝可乐,我“扑”地一声喷得他满身都是。   然后我嘻嘻哈哈地说伍东东你别开玩笑了,你家养的是熊猫还差不多。   真的,看职业也要看相貌气质的呀。   我的余光里,旁边的人看到伍东东雪白的衬衫上被喷了一身的可乐,都皱起眉头向我投来怨恨的目光,尤其是那个在门口拦截我的歪嘴女生,正用一种要杀死我一百次的眼神望着我,我一回头,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声低了下去。可是伍东东不生气,他只是说,你轻点你轻点,这是我的秘密。   伍东东,真的是个奇怪的人。   但是,因为他总喜欢跟在我和林落落屁股后面绕来绕去,又长得纯良无害,我还是接受了和他做朋友的事实。我朱湘一向都是一个通情达理善解人意的好孩子。   伍东东一定是像以前那帮臭男生一样,看上了林落落,又要装成一副文艺青年的样子,矜持又做作,要找我这样的朋友当挡箭牌。幸好我打架无数,亦脸皮够厚,才免了言情小说里可怜的女配角的皮肉之灾和流言蜚语最后还得不到一颗真心相对的困扰。我时刻明白我的身份,我是林落落的护花使者。   我是怎么知道这一点的呢,我要分两点来说,第一,这是我多年经验总结所得。第二,伍东东跟我说话的时候总是目光飘渺,飘啊飘啊落在林落落雪白的鹅蛋脸上。   但我不介意,我早已在追求林落落的男生里尝到过甜头,林落落不喜欢吃的玩的都落在我的兜里,但是我也曾受过委屈。那是有一次男生给林落落的情书没能及时送到她手里,而被我妈妈看到了,她狠狠地打了我一顿,义愤填膺地指责着该男生对我的描述是多么的浅薄。我没敢说这是给林落落的,我怕她爸爸像我妈一样彪悍地打她一顿。林落落细皮嫩肉的,让人心疼。   国庆长假的时候,伍东东打电话给我,我在街头看到他时他羞涩的表情真是让我觉得受不了,他把一朵玫瑰花塞到我手里,然后支吾着半天没能说出话来。   我说伍东东你别纠结了,我懂的。   他似乎特别惊喜,感激之情从他黑黑的瞳孔里流露出来。   我笑着说,好了,你回去吧。   然后我去了林落落的家,在门口叫她的名字连叫了5声后,她穿着一袭长裙出来了,我将玫瑰花递过去,喏,伍东东送的。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本网 Q点调皮:小猪妹,我们恋爱吧(4) 林落落欣喜地接过花去,脸色突然变得绯红,比那玫瑰花还要娇艳欲滴,她轻轻地说,宝贝,谢谢你。   伍东东连送了7天的花,每次来,他都结巴一般说不出几句话来。真让人觉得纠结。而林落落收到玫瑰花的表情越来越像个幸福的小女人,甜蜜得就像蜂蜜一样。   于是在最后一天,伍东东还是羞涩地看着我的时候,我对他说,这样吧,伍东东,你自己去送花吧,我觉得男孩子该有点担当。   伍东东的脸色突然变了,皱了皱眉头望着我说,你说啥?   我耸耸肩膀,我今天才穿了我妈年轻时穿过的一件特大号袖子的T恤,看起来我就像个唱戏的,而且我的头发已经三天没洗了,而且早上我还替我妈切了猪肉,我觉得我的手上现在还是一阵腥味,然后我拍了拍他的肩膀,我说,伍东东啊,你已经成功了一半,只要再跨出一步,你就成功了。来,我把林落落的地址和电话告诉你。你不要在她家楼下喊她的名字啊,她爸爸会拿着杀猪刀出来找你单挑的。你先给她在电话里说。   然后我不顾他一脸愕然的样子,我又重重地拍了拍肩膀,特英雄气概地说,祝你成功啊!   然后我折回头了,我妈说,要是今天我再不把我的裙子洗干净,她打死也不会让我去上学的。   5.   我后来没有问伍东东有没有亲自出马给林落落送花,我有很多事情要忙。譬如,我发生了一件特别让我瞠目结舌的事。   有人,写情书给我妈。   我看到的只有作案证据没有作案人的踪迹。那字写得可真漂亮,那叫一个刚劲有力,那叫一个潇洒自如,就像小时候我照着模仿却怎么也模仿不像的钢笔字帖上的字。   情书是我从我妈的钱包里翻到的,被工整地折成四方块。我看完时心里小鹿乱跳,差点没栽过去。   虽然我承认我妈长得挺美的,尤其在杀猪界绝对是数一数二的美人。这么多年来,还是常常有人给我妈暗送秋波的。林落落的爸爸就干过这事儿。但是我妈还没有一次是这么珍视男人们送来的情书的。   我不得不承认,这情书写得真的很真情流露,很容易打动人。可是,我在害怕。我害怕我妈爱上这个我还未知的男人。   我为什么要害怕呢。恐怕是16岁的我也说不清的了。   我变得忧心忡忡,这样的一天我连吃猪肉都没有激情。更无暇去管伍东东是否追到了林落落这码子事。其实,我想到他们要是牵了手走到我面前,我还心生出几许落寞。   没错,那种感觉,就像秋天住到了心里。   伍东*然请我们看电影。而且还是恐怖电影。   在破旧班驳的老戏院里,稀稀拉拉地坐着几个观众。苍白的荧幕大大地耸立在面前,右边是一个走廊过道,狭小的空间里总是被吹进不知名的风。我们三个并排坐在里头,那位置次序有点奇怪。伍东东坐在中间,我在右边,而林落落在右。   是个老片子。很血腥很惊悚。但是我却愣头愣脑看了半天没看明白。我想我是目睹太多我妈妈杀猪的恐怖场面以至于麻木了。倒是林落落吓得娇声尖叫然后一下扑进了伍东东的怀里。   我用余光看到伍东东的眼睛在黑暗里亮晶晶的。   那天回家,我突然觉得自己很忧郁,于是一路无话。伍东东一直在后面幼稚地装鬼吓我们,林落落咯咯地笑着,我第一次觉得她的笑声怎么这么像母鸡呢。   “你怎么不害怕。”伍东东望着一脸平静的我,十分有挫败感。 Q点调皮:小猪妹,我们恋爱吧(5) 我看到林落落挨着他站着,虽然不算太亲昵,可我觉得我突然离他们好远。我该怎么告诉伍东东,我其实害怕极了,我真害怕,突然之间,他把林落落带离了我的世界,我妈突然找了个男人爱得死去活来再也不管我理什么头发穿什么衣服想不想吃红烧肉。   那样子,我该怎么办呢。   我一个人的话,应该会很冷吧。   6.   我没想到我被跟踪了,在离家还有几百米的地方,歪嘴女又冒了出来,那速度之快,就像是春天生长的小苗,嗖地就从土里冒出来一样。   不过这次她没有带她的印第安酋长们,而是来了三个大块头。   其中一个叼着一根烟,看起来就有碍社会主义和谐。我想起歪嘴女前不久就被我打在地上哭着说朱姐姐你放过我吧,觉得有点儿好笑。   “朱湘。你这个小贱人!”她开口就骂,似乎好了伤疤忘了痛。我皱了皱眉头,心想这个习惯可不好。   “我听说你和伍东东在交往!”   “我冤枉啊。”我嚷嚷道,暗觉得好笑起来。我妈说了,喜欢我的男生全部都是没眼光的傻瓜。伍东东看起来品位很正常,所以他喜欢的人是林落落。   “你还嘴硬,你们都一起看了电影!”她歇斯底里起来。   我本来想老实交代,伍东东喜欢的是林落落。可是我转念一想,要是她去找林落落怎么办,尤其是我不在她身边的时候,她要是挨了个巴掌她会哭个没完没了把整个小城都给淹了的。我不能做出卖朋友的人,于是我嘴角一弯,我说,我乐意怎么着,我就乐意和伍东东交往,我就是喜欢他,怎么着。   我一脸“就是要气死你”的表情,歪嘴女果然气得脸色发绿,她拽住旁边的胖子的胳膊说,哥,帮我揍她。她上次还打了我和我朋友。   我不是个瞎子,也不是个笨蛋,虽然我能轻而易举地把歪嘴女撂倒,可是我知道我打不过这三个胳膊比我腿粗的胖子,于是我决定用我的头脑来战胜一切。   我想想想想想,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于是我就跑。   我小时候拿过短跑冠军,可是我没想到那几个胖子跑得比我还要快,身上的肉简直就跟在一起做加速运动,他们一边追我一边嚷着,臭丫头,看你往哪跑。   我当然是往我家跑啦。我还没蠢到跑到荒郊野外被你们欺凌。可是我在家门口我摔了一交。   歪嘴女得意地站到我的面前居高临下,做着她的招牌表情,朱湘我要一雪前耻。   这时候一把大刀横在她的面前,顿时吓得歪嘴女一个踉跄然后哭倒在地上,几个小胖子惊恐地望着我举着杀猪刀一脸凶残的老妈,刀上还沾着血迹和动物的毛。   我骨碌一声爬起来,十分狗腿地躲到她的后面。   别忘了,我妈曾是街头大姐大啊,而且她最擅长的就是恐吓:“你们知道你们今天惹了谁了吗?你们惹了老娘的女儿!你们给老娘听着,老娘在你们这么大的时候已经砍过几百个人了,可不在乎多你们几个小屁孩。要是再让我看到你们欺负我家闺女……”她故意拖长音调,嘴角一抹阴冷的笑,手中的杀猪刀在空中飞快转了几圈,“我就把你们当猪肉给剁了!”   话音未落,一阵尘土飞扬,三个胖子早就跑得没影了,而歪嘴女却在原地不动,我诧异并佩服她的承受能力,谁知她哇地一声哭出来,朱湘姐姐你放过我吧,我不是不想跑,我腿好软啊。   我觉得我妈帅呆了酷毙了她简直就是我的终身偶像。我越这么觉得,我便感觉她要是离开我,我会很黯淡很黯淡就像是流星一样,掉到地球上,再也亮不起来了。   7.   本文连载到此结束,更多内容请关注花火精装版之《谁曾和你一起靠近童话》……    青语:笑忘书(1) 作者感悟:一个人的等候与遗忘。   据说人在无法接受一些事实的时候会选择遗忘,比如一个人的错过,一个人的离去,一个人的永不回头。   人总要在失去之后才知道什么是最不能失去的。   也许是一封信,也许是一朵花,也许是一个疑问,万紫千红,你会不会只爱一种颜色?   又也许是一支歌,歌里反反复复地唱:   没没有蜡烛就不用勉强庆祝   没没有退路问我也不要有思路   没没人去仰慕那我就继续忙碌……   是王菲的歌,歌名《笑忘书》,人总以为笑着说忘记就真的可以忘记,但是这世上有多少不愿意遗忘的人啊。    从镜头里看这个世界,就像被割裂的岁月,满目支离破碎的欲望和诱惑。   引子   钥匙插进锁孔,转动,咔嚓,很轻微的一声响,就仿佛时光的脚步从很远的地方走过来,咔嚓,咔嚓,记忆之门应声而开。   这时候周围很静,四下无声,早春的阳光喧闹地挤满每一个树梢的空隙,淡灰色的风轻轻吹过去,院子里落下碗大一朵木棉花,花与露的暗香在空气里氤氲。   段小其深吸一口气,伸手推开门。   这是一间摄影工作室,深色柚木地,上面铺了柔软的皮毛,浅棕色四壁镶了白色的边,窗户那块儿垂了墨绿的深绒窗帘,将阳光稳稳挡在外面。掀起窗帘的一角,外面是半球形窗台,窗台上挂串风铃,鲜红的玛瑙色,也不知道是什么材料制成,金色的阳光照在上面,被一点不漏地吸收掉,纯正的红,像霞光和鲜血的颜色,看得人心里一阵阴凉。这时候没有风,风铃也没有响的意思,段小其慢慢伸出手去——   “你是谁?”从身后传来,那是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   段小其一阵晕眩,恍惚中看见岁月的涟漪一层层荡漾开来,波光,云影,都近在咫尺。   她再次深吸一口气,转过身去。   一   我叫许唯,是一名摄影师。从镜头里看这个世界,让我有一种陌生感,视野的限制和角度的选择可以让任何人任何事都变成风景,比如木棉。   我不喜欢植物,但是我的工作室外面有一棵木棉,种下的时候不过半个人高,现在已经过人头,春天的时候繁花满树,夏天里亭亭如盖,有时候我和苏格在树下喝茶。   苏格是个安静的女子,起初我们是同学,后来成了搭档,室友成皓笑称我们是“双煞”,可是她委实没有半点煞气。刚认识的时候我同她说:“所有的人都有自己的颜色,你是极淡的那种,淡白淡粉淡蓝,哪一样都像是你的原色。”那时候她站在窗前发呆,闻言偏一偏头,用很低的声音说:人世间百媚千红,你爱哪一种?   是《霸王别姬》里的歌词:人世间有百媚千红,我独爱爱你那一种。   我忘了我当时怎么回答,还是根本没有回答,总之不是她想听的答案,我从来没给过她想听的答案,哪怕是讨她片刻欢喜。   而现在,便是想说给她听也已经来不及了。   我每天早上去邮筒里取信,苏格的信封是淡蓝色的,每天都来得很准时,可是从来不写地址,所以我不知道她在哪里,可能和我在同一个城市,也可能隔了千里之遥——你知道的,如果一个人成心不想见另外一个人,便是上穷碧落下黄泉,也是找不到的。   所以我从来不找她,只每天在她种的木棉树下看她的信,也许她就在哪一个角落默默看着我,然后在每一天意外地出现在我的面前,眼帘微微低垂,笑容疏淡。 青语:笑忘书(2) “许唯,见字如唔……”苏格的信都以这样一句话开头。见字如唔,我习惯将这句话轻轻念出来,就好象我就真的看到那个女子,她坐在灯下写字,烟蓝色的墨汁,流利地写下去:“春天到了,河边开了满树的花……”   风吹过去,碗大的一朵木棉花摇摇晃晃地落下来,在风里划出优美的弧,如果是从镜头里看过去,可能就像一个绵长的叹息。   木棉花碎落在地上,这时候我听见极轻微的一声“咔嚓”。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段小其,她站在窗前,娉婷和明亮,早春的阳光那一点苍白的气质顿时褪色成无色无声的背景——仅一个背影就给我这么大的视觉冲击,她是第一个。   我恍惚地想,觉得口舌干涩,可是竟然还是问出声来:“你是谁?”   她转身来矜持地笑:“我叫段小其,魅丽本期的主打模特。”魅丽是成皓工作的杂志,我长期为他们拍摄封面,估计她的钥匙就是成皓给的。我一面咬牙切齿痛恨成皓这等不尊重人隐私的行为,一面不得不赞叹成皓的眼力。我从冰箱里拎出两罐可乐,随口问:“要喝点什么?”   她看住我笑,说:“可乐。”   我知道她在笑什么,所以也跟着笑了:我的冰箱里除了可乐还是可乐,虽然每次都假惺惺问人家要什么,其实并没有第二个选择。   成皓说这是我的劣根性之一,永远不给人选择的机会。   段小其伸手去推一下风铃,风铃叮当响起来,仿佛春水刚刚解冻的声音,并不十分清脆,可是意外的动人。段小其说:“声音很好听啊,怎么不挂到有风的地方去呢?”我眯着眼睛看了看那串风铃,古老的式样,风铃的坠子也不知道是什么材料制成的,红若泣血,响声却如珠玉。应该是苏格喜欢的东西吧,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将它挂在那里……就在让它挂在那里吧。   我耸耸肩说:“我们工作吧。”   二   段小其的这辑照片拍了整整半个月。   她和以往的模特不一样,大多数模特的气质一眼就能看出来,可是她不能,无论站在哪一重风景里都觉得突兀,或者说委屈,本身的明丽在镜头里拍出来竟然平平无奇,完全不是我要的感觉。素来被称赞角度刁钻的我一时被难倒,从旧上海的公寓到青铜壁画作背景,一个一个的构想画出来,又一个个被枪毙,焦头烂额。   唯一的收获大概是身边多了一个人,一起吃饭,一起看电影,一起慨叹木棉花如燃烧一样的颜色。但是并没有更近,苏格在国外两年,这次主要是回来找人,她说她相信她爱的那个男子看到我拍的照片会再一次想起她。   段小其的故事不算新鲜,在青春年少的时候遇上一个人,彼此相爱,后来她出国深造,他说我们分手吧。   在这个浮躁的时代这样的故事每天都在上演,一点都不希奇,奇的是段小其竟然在两年之后回来找他——都分手了还找他做什么。   段小其说你不明白,这样说吧,如果一个和你生死相许的恋人不见了,你会不会上天入地地找她?   我镇定地说不会。这时候苏格的信就在我手里攥着,汗水将烟蓝色的字迹浸渍开来,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舍不得放手,是不想还是不能。   我甚至渐渐想不起苏格离开多久了。我清理信件的时候发现苏格的信已经多达几百封,因为我从来没有回过她的信,所以一直都是她在自言自语,我不知道她怎么会有那么多的话对我说,沿途的风景,偶尔听过的歌,萍水相逢的人,她说这是个匆忙的世界,每个人都匆匆地赶着自己的路,绝大多数的人之间都只有这样仓促的缘分,来不及爱,来不及恨,就过去了。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本网 青语:笑忘书(3) 我知道她其实是想问:许唯,你我的缘分也是这样吗?   我很想告诉她不会的,我会一直在原地等她。可是我没有她的地址,所有的话都只堵在心口,无处着落。   段小其说你应该去找她。她用一种很坚定的表情告诉我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为自己爱的人,天涯海角,海角天涯。我摊摊手说我不知道她在哪里。段小其固执地盯住我,她说:你知道的,你一定知道。   我默然。   我确实是知道的,苏格的信写得那么详细,细微的风景都立在纸上,栩栩如生。她沿着我少年时候走过的路一路行来,就仿佛走在我的记忆里,我知道她应该到了敦煌,应该到了丽江,应该抵达杭州的西湖……可是我不知道该怎样去面对她。   苏格,你与我的这一段过往,算不算是——爱情?   我在苏格走后努力回忆我们之间发生的点滴,整个的过程就仿佛白开水一样平淡,我们从来不曾如小说中一样在星光下跳华尔兹,没有在春意盎然的时候出外踏青,没有在流星划过去的时候许愿,更没有指月盟誓此情不渝。与其说是恋人,苏格更象一个助理,她记得我几点几十分约见某一个人,记得提醒我在胃病没犯的时候及时吃药,帮我记下前任后任女友的生日和各种纪念日,一切都很好,很正常,可是她忽然走了,我甚至不知道她为什么离开,可是我开始明白思念的滋味,就在心口的那个位置,在每一个特定的时分忽然就痛起来。   我一直都知道她是爱我的,可是我不知道她会离开。我设想过无数个她回来的场景,某一个清晨或者黄昏,她忽然出现在家门口,风尘仆仆,可是面上疏淡的笑容还和以前一模一样。   可是她一直都没有回来。   两年以后一个叫段小其的姑娘告诉我说,如果你不去找她,她永远都不会回来。   要不要去找她,这个问题让我彻夜不眠,我在半夜里醒来,孤独地坐在窗户前面,暗色的玻璃窗上印出自己的面容,我觉得那是一个陌生人的脸,眼睛,眉毛,还有我看不清楚的表情。   我取出相机,一张张拍过去,风铃在天台上琳琅脆响,可是并没有风穿过去。这时候我觉得苏格仍然在我的身边,用很哀伤的眼睛注视着我。   第二日我洗了片子给段小其看,她说每一张都写了思念两个字。   思念……这时候我抬头看了一眼天空的颜色,我说好吧,我们去大理。   三   抵达大理正是傍晚时分,苍山如屏,洱海如镜,塔影,钟声,红霞似锦。段小其慨叹说:竟然是这么美的地方啊。我笑一笑不说话,这是我早年来过的一个城市。   那时候我还在念书,有一日看到窗外春光,忽然就起了游兴,摊开的地图上一眼看到大理这个名字,随便收拾几件衣物直奔火车站,刚上车就收到苏格的短信:你在哪里?   我说我在去大理的途中。   苏格好象并不十分意外,只问:小敏找你,怎么回答?   小敏是当时的女朋友。我大大刺刺地说:该怎么回答就怎么回答。我要睡觉了,别吵我。   手机静下很久,到下车的时候才收到她的另一条短信:“一路小心。”只是些极平常的话,可是我忽然想起来,都切切如斯。苏格从来不会热情如火地说我爱你,也很少过问我的行踪,每每我出发她只习惯性发短信说:一路小心。   苏格,如果我找到你,你能不能回答我,我们之间这样互相依恋和思念,是不是传说中的爱情? 青语:笑忘书(4)   段小其问我从哪里找起,我很坦白地告诉她我不知道,我甚至不敢肯定她仍在这个城市。   段小其张口结舌:那你为什么要来?   不是你要我来的吗?我笑的时候有些无赖的神气。我没有对她说实话,我想的是,找不到苏格,找到苏格的影子也好——人走过的地方会留下一部分影子,只有相爱的人才能够看到。   我和段小其日复一日地在大理青石铺就的路上走,两边都是古老的屋檐,从那些逼仄的小巷里抬头,天空的颜色格外的浓丽,就像从镜头里看这个世界,也许虚假,但一定是美丽的。   我有时候怀疑我对苏格的感情只有在思念里才这样浓烈,因为思念这个东西就和镜头一样,有过滤和净化的功能,可惜到现在为止我仍然没有机会证实。   路边有木门开了半扇,戴银饰的老人抱着孙子坐在门槛后面,远远看着我们笑,怀中的孩子咿呀舞着白胖的手,笑容天真。段小其起了童心,就近买了串铃铛在孩子面前晃荡,叮当,叮当,声音竟然不是很脆,就仿佛春水开冻时候的流水声——就像我家窗台上的那串风铃。我在忽然之间想起那串风铃,倏地一惊,像是遗漏了什么重要的东西,可是仔细想去,却又一无所得。   “你们是来找人的吧?”那老人摸索着问,声音沙哑和苍老。我这才发现老人眼睛里没有神采,忙接住她的手应道:“是啊,我们来找一个朋友。”她攥住我的手停住,忽又倾耳听了一会,面上浮现一朵叹息,许是她面上皱纹太深的缘故,我恍惚觉得那声叹息里有许多无法言说的冷漠。   “孩子你回去吧,你们没有缘分。”攥住我的手慢慢松开来,搂紧怀中的孩子,叹息一声:“回去吧。”那孩子忽然一瘪嘴,大哭起来,一时泪花四溅,我和段小其面面相觑。   老人挥手叫我们走开,我们走了很远还听见她在背后说:“回去吧……回去吧……”   真是没有缘分吗?没有缘分为什么还要相遇,没有缘分为什么还要相爱,没有缘分为什么还要苦苦思念和追寻?我站在那座名为千寻的塔上,忽然没有了言语。   有人从后面抱住我说:许唯,过去了就忘记吧。我听出她话里的哀伤,回头去想要安慰她,忽然看见转角处衣角一闪,淡青色的裙裾仿若苏格,我快步追上去,伊人杳杳。再回头,只看到段小其的面孔,如死灰的颜色。   至此始知苏格已经成为我的劫。   离开大理的那个晚上我问段小其:你不是要找你的男友吗?   段小其微抬了头,说:许唯,你从来没有问过我他叫什么名字。   他叫什么名字?   他叫许唯,也许的许,唯一的唯。      四   我开始喜欢在深夜里拍照,外面没有光,里面也没有,可是仍能够看到玻璃上年轻男子的面孔,他在镜中冷冷看着我,我的手心里津津渗出汗来。   我不知道自己在害怕什么,就像我不知道在过往的岁月里我遗失了什么。念书,毕业,和苏格开这个摄影工作室,然后苏格离开,环环相扣,并没有什么环节遗失,可是段小其说我忘了她!   我猛地抬头,镜子里的眼睛透出森森的鬼气,看不清颜色的风从容地走过去,我甚至能感受到它柔软的末梢,就仿佛聊斋故事里春夜行走在草地上狐女长长的裙裾,我的脸微微有点凉,然后窗台上玛瑙色的风铃响了起来。不是像人拨弄那样拨一下响一下,而是持续不断地响起来,急促,阴森,我无故只觉得周身一寒,然后看到玻璃上凝固的一张面孔,低眉,疏目,正在奋笔疾书…… 青语:笑忘书(5) “苏格!”我脱口叫出声来,她抬头看我一眼,好象穿过很渺远的时光。那支笔并没有停下,一行一行的字就这样蔓延开去,烟蓝,像一个烟蓝色的梦——我是不是在梦中?   我在忽然之间想起千余年前的一句诗: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这是句不祥的诗,幸好我知道苏格并没有死,只是在我不知道的地方——她日日都有信给我,不是吗?   我向她伸出手去,我说:“苏格,你还好吗?”   她不答我的话,又低头写字,奇的是我竟然能看到她在写什么:“……我今天去了一个很高的塔,塔名千寻,让我想起大学时候看过的动画叫千与千寻,人总是很容易迷失自己,要找了很久,才能在灯火阑珊的地方找到自己的影子。许唯你知道吗,自己的影子就和记忆一样,很容易遗失。”   我急起来,喊道:“苏格你告诉我忘记了什么?”   苏格再次看了我一眼,伏身下去,写了一个大大的“我”字。   难道她是想告诉我,我忘记了她?可是我根本没有,我每日都在木棉树下读她的信,就好象她仍然在我身边一样。   清晨照样去邮筒里取信,今天的信很短,信的结尾有一个大大的“我”字,前面是句号,后面也是句号。   五   段小其在外面大力拍我的门,她说她要帮我把丢掉的记忆找回来,她说她仍然爱着我。我问她为什么陪我去找苏格,她说只有找到苏格才能让我死心,或者让自己死心。她说她不能和一个永远存活在记忆中的人搏斗,这样的战争太多惨烈,也太过绝望。   我开门,想告诉她,我已经见过苏格了,可是我忘不掉。   门外站着两个人,段小其,和成皓。我记忆中成皓始终是那个准备一打灰色T恤过夏的大男生,不过站在门外的那个男子穿了精致的灰色衬衫,我看到他眼中的自己,恍悟岁月竟然是一个瞬间的事。   成皓向我举手摇摇手中的二锅头,以前我们常常在这里一边喝酒一边讨论怎样才能出名,他坐在我左边,我右边是苏格,苏格也喝一点酒,但是不多,她的话也不多,眼睛总是干净的,就好象她不需要我们所说的那些东西,名利,金钱。   也许她真的不需要,否则怎么可能把一切都放下,一走多年?   现在坐在原来位置的三个人是我,成皓,段小其。   段小其说你不能永远等下去。   成皓埋头喝酒,喝到半醉才开口说第一句话:许唯,如果她不回来了怎么办?   我看到他的手在颤抖,我把苏格的信搬出来给他看,那么厚,成皓的手慢慢抚过去,他说了一句我很久都没有听懂的话:“原来在她心中,到底你要重上很多。”   段小其劈手夺过去,一封一封仔细地看,我没有拦她。我们三个就这样,成皓一瓶一瓶地喝酒,我坐在那里发呆,段小其仔细地查看那些厚重的信,她的脸色先是难看,到后来竟然惨白,窗台上的风铃忽然又响起来。   叮当,叮当。   段小其用极缓慢的速度举起一封信,信上的日期是2006年7月,苏格说我到了凤凰这个城市,忽然发了大水,我当时在商场,一层楼都被水淹了,这时候我想,可能我真的回不来了。   段小其说:“2006年,湘西没有发大水。”我挑一挑眉:“你是说苏格骗我?”   不是苏格骗你,是你自己。她说得极缓慢,缓慢到我有一种错觉,仿佛那声音里有很深切的悲哀。   我小小喝了一口酒:“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你知道的。”段小其说:“凤凰发大水不是在2006年,而是在2004年夏天,那一个夏天在凤凰的是你和我。”   我开始皱眉,但是没有打断她。   “所有这些信,所走过的地方,所见的风景,都是两年前的事。为什么苏格的每封信写的都是你见过的风景?为什么每封信上都没有邮戳和地址?原因很简单,许唯,一直都是你自己在骗自己,苏格走后根本没有信给你,这些信,都是你自己写的。”她的声音越来越轻,仿佛十分的难过。   “不会的,这些字我认得,是苏格的字。”成皓嘟囔着说,话里已经有了七分醉意。   段小其忽然笑了两声,不知道为什么这两声入到耳中竟是无比的惨烈。   成皓,你难道不知道,许唯能够模仿写出和苏格一模一样的笔迹吗?   本文连载到此结束,更多内容请关注花火精装版之《谁曾和你一起靠近童话》……    尘世流年:遥遥无期的我们(1) 作者感言:   很巧的是,前几日重新看了《花与爱丽丝》,我莫可名状地迷恋这部电影,看几遍都不会厌。漫天飞舞的粉白樱花,舞蹈室里优雅轻灵的芭蕾,唯美清雅的水手服也压不住青春的跃动,最迷恋的,还是两个女孩之间的发生——用嫉妒测试的浓度,用残忍提炼的美好。这次的故事,有一半来自于真实的生活。我曾经多么不舍给它堆砌任何的描述和形容,但直到有天,我在回想起来,竟发现是淡淡的,好像在玩穿线游戏,穿出了一条幽径来搭建我与非我之间的隔阂,淡得我以为我必须杜撰出一个浓烈的故事,才能给自己日渐逝隐的青春修葺和着色。我相信女孩子之间的关系是非情非友非亲的,因为它从来不会孤立。它是真实的,完整的,甚至恣睢的。它含有更为微妙的彼此承袭,可以彼此引渡,也可以加速彼此的自毁。即使在相互对峙和磨蚀的过程中,因为完全出自本能,毫无利益的玷染,所以依然可以体现出善和美。如雪后冬阳,温暖隐藏在冰凌之中,细微渗漏。   1   其实我并没有时常想起来,至少不是故意想起。但当我的记忆停在那里,我愈加发觉和陶然的相遇,就像是蓄谋已久的布局。   我清楚地记得那年七月,酷暑下我们奋战在蒸笼一样的教室。课间我被沈恩领到树影斑斑的旧楼走廊尽头,他从里边叫出了陶然。我笨拙地与她相视会意。虽然在此之前,我们神交已久。她曾经在整整一面信纸上写满了“谢谢”送给我。那一张飘然而至的纸,像一个符咒把我套住,起初确也出于虚荣,才让我必须以一种正式的方式来结识她。   那次是我们年级组织了一次活动,把自己的作文制订成册放在橱窗里展览。在一片纯白之中,她精致装帧的粉色绘本格外显眼。我翻阅开来,迎面看见一首诗,结尾是“我对这个世界的诅咒,源自对它深深的热爱”。   我在橱窗前抄下了这句话。   她知道了以后,写了整整一面纸的“谢谢”送给我。   知道学校里有这样一个女孩,我也许仅仅止于欣赏。只是我们都无法知晓,彼此的邂逅,会在未知的空白生命里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记。   见面的时候,她先开口,你是采薇吧?   我有点紧张地笑。   她笑的嘴角弧度比我宛转,声音比我清甜,表情比我浮夸。所有一切都在表明,我在用被动换取她的主动。   她很清瘦,茶花般淡然的面容。白裙仿佛是印在一片暗色里的洁白。眼睛习惯眺望远处貌似出神。在七月,我出生的月份,我们完成了仪式一样的会面。   那时的我,善于在假象世界里如鱼得水,讨自己欢心,用以掩盖一切虚妄和得不到成立的悲观。我不厌其烦地用美丽眩目的辞藻堆砌取悦老师的作文。作文在他们班念出,她写信告诉我,我看见你在阳光下微笑着流泪。   我的成长波澜不惊且完整顺畅。可是天性里却充满了无处不在的敏感,就像一个插着太多天线的人,会不断受到纷乱信号的干扰,因此常常会暗地里忧郁。而她不同,即使她自幼寄居在爷爷奶奶家,得到的感情和物质都很匮乏,但至少在她脸上,是看不到阴影的。   我们的相见是七月的盛夏偶遇二月的霜雪,你知道结果会怎么样吗?她问我。   她的生日在二月,我的生日在七月,但她却让我无言以对。   我们天天见面,却还是不断地通信。那段日子,我们想要的不是对方的回报,不是理解,不是共鸣,只是一种存在,只想从彼此身上挖掘出通往未知和幻想世界的途径。 尘世流年:遥遥无期的我们(2) 除了文字上的交流,我们没有更多的陪伴。到了第二学期,这种文字上的交流似乎也疏淡了下来,直到那次她写了一篇自说自话的作文,被老师批判为“艰涩难懂”,她理直气壮地抢白,你当然看不懂,但自会有人懂。   那你说谁会懂?   采薇。   谁?语文老师非常诧异。   理科班的付采薇。   后来语文老师真的在上课时走到我的桌子前问我,你认识二班的陶然?   这段小插曲仿佛是在提醒我,我和陶然这种似断未断的牵连不该如期不了了之。一放学我就去她班门口等她。那天,也是我第一次邀她回家。   我们推着单车在寒风凛冽的路口长谈。我对她说,我把你当我重要的朋友。以前我没说,是因为我惯了自然结识的方式。   她也许是在等我的应允,便也说起了交心话。   那天奶奶对我说,如果她和爷爷去世后,我就真的无依无靠了。到时我该怎么办。话到此处,气氛一时沉重,可她突然转脸就笑了起来,你放心,我不会要你养我的。   我虽在笑,但秋色实在太深,风中的萧瑟,让人黯然。   因着从小对感情的缺失,陶然的感情显得有些落拓。她对人的依赖往往需要以一些暧昧的方式得以印证。比如她会含笑看住你不发一言,或者忽然塞给你一封信,装满晦涩字句的孩童笔体。   高二那年我们班有一个诗歌朗诵比赛,她跟语文老师死磨后才坐到了我们班教室后面旁听。我那天念的是自己写的诗,关于一个悲情英雄。她居然在后面听得泪流满面。   绝无仅有的一次,现实退让到两边,在相对的领域,我们冷暖自知。   2   我觉得陶然身上有一种无可言喻的疏离感。离虚无很近,离现实很远。而我,在巧合中闯入她的小小世界。因此,我对她的感情再深,也保持着一种慎重和包容。这注定了我和她并非站在同一高度,时而是居高临下的怜爱,时而是低处拘谨的远观。   她和水色的相识缘于同座。水色在年级里是以怪异出名的女孩,总是低头走路,仿佛天生与周际格格不入。   陶然很少对我提起她,若不是之后发生的事,我也不会想到自己会与水色有牵连。陶然和她在一起,做了许多出轨的事情,她在信里一一对我坦白。她们逃课出去游街,夜晚出去寻找打工的机会,去餐厅,酒吧,网吧。捏造出的身份证明总是不攻自破。   为什么要逃课去做这些事?在回家的路上,我问她。   她似乎自嘲的笑笑,贫穷或者好奇。   我无语,之后试图宛转而认真地说,我没有能力劝说你什么,可是我们都需要忍耐,等到长大,等到自由。   我们的对话总是像过季的叶子落在风中,她低头行走,不发一言。经过川流不息的马路,一辆车在距离几厘米的前方紧急刹住,惊魂甫定的司机发泄似的咒骂。陶然总是这样,低头就只盯住自己的脚步,从来就不知道前方也许有危险来临。我连忙冲上去握住她的手,慌张地把她往后拉。   我们并排站在一起,她抬起头,看着我淡然一笑,其实我们还没有能力长大,我们再亲密,也不能在一起拥抱感激,不能一起牵手走过荒芜的沙丘。她顿了顿,可是,采薇,我一直,一直都在等你带我去逃亡。   3   我和陶然的故事,无法和沈恩脱离关系。之前,是沈恩把那满纸的“谢谢”转交给我,而陶然也是通过他认识我,我们认识沈恩都先于认识对方。书本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尘世流年:遥遥无期的我们(3) 沈恩在一堆散发着邋遢气息的男生中间,格外让人耳目清新。理着利落的平头,眼底有一层淡灰色。睫毛很长,流露出让人舒服的天真。   陶然很依赖他。因为沈恩一直都给她无微不至的关怀。从他身上,我看到陶然对感情的渴求一直都在,只是被冰冻起来。一旦有人带来温度就会全然复苏。   陶然谈过一些无关痛痒的恋爱,那些男生接近她,无非是好奇或者猎奇。对于每一个人的试图靠近,陶然来者不拒。可这盲目的爱,实则是一种贬低信任的无情。她那貌似充沛的爱,不过是甜蜜外表下冷寂内心的天然屏障。   而我,从头到尾都喜欢着沈恩。这爱,因为长期的压制,变成深刻沉厚的隐衷。他慢条斯理的舒缓语气,他偶然投注的深邃目光,他干净持重的自处方式,他沉默时独自深思的表情,他对我流露出的微笑…….这些不足为人道的小细节,却可以拼接成一部寓意深湛的默片,在我的脑海里反复上演。   他对我和陶然都是那么好,这好,益发令我不敢抱任何的幻想。他与我还有陶然之间,磊落到没有半点爱情的掺杂。他一直耐心的观望,并心存善意地从旁介入。他仿佛只在同时面对我和陶然的时候,才让我觉得是完整的。兴许在他的眼中,我和陶然早已融合成一个人。   对沈恩的感情,是我对陶然的唯一隐瞒。   我和沈恩在一起的话题总是有限,谈的最多的还是陶然。只有涉及陶然,我才觉得与沈恩的接触是自然的。   沈恩仿似一个界面,在他身上折射出的我,入木三分的真实。所有隐晦的个性与深层的自我都瓦解暴露。我惊觉在潜意识里,我的平然只是表象,其实内中,和陶然有着异曲同工的落拓。   4   陶然站在操场角落,看到我后她幽幽地说,明天我在街口的教堂等你,一定记得。   我不假思索点头,示意她我正赶时间。   她说的那间教堂就在学校后面那条街。陶然喜欢去那里。她曾努力说服我与她一同去,可是一直没有成行。因为在潜意识里,我是抗拒这种同化的。   第二天下起了冻雨,房间的玻璃窗上起了一层浓白的雾。我裹了一件厚厚的风衣出门,外边狂风大作,走至街边,站在教堂东面的转角处,只差一个转弯就能到达。可是就在这个时候,我灵敏的触觉又开始失灵,心里陡然升起一阵恐惧,压得我换不过气来。那一个瞬间,我害怕看见那端的陶然站在教堂门口,她太融入神秘和肃穆,就会比照出我贸然闯入的局促。陶然是我愿意栖息的枝头,但我始终是一只爱惜自己羽毛的飞鸟。我最终还是决定沿原路返回了。   第二天,陶然就彻底消失了。这件事在小范围内引起了轰动。接二连三的人想从我这里打探到线索。我抱着微弱的残存的自欺的希望打电话去她家的时候,她弟弟告诉我,她早上是拎着一书包行李走的。奇怪的是,听到的时候,我居然忍住了泪水,却愤怒地用脚猛踢墙壁。   我无法摆脱这样的想法,我的临阵脱逃是陶然消失的导火索。   与陶然一起失踪的还有水色。我明白这意味着什么,彼此引诱还是同病相怜。   在她走后的一个星期,我都非常消沉。课堂上哄堂大笑的时候,只有我一个人是面无表情的。同位摇着我说,你以为你这样她就可以回来吗?你以为你这样有用吗?!可是她骂也骂不醒我。晚上,因为怕被父母发现,只有一个人躲在被窝里,一边听她喜欢的梁咏琪一边哭得无声无息。   我的手边没有一张我和她的合照,连一张大头贴都没有。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从来不去做大多数朋友之间的吃喝玩乐。手边只有她给我的一张登记照,山茶一样素净的容颜,掩饰蜕变的温和微笑,隐藏阳光荡失的苍白。   她离开后第七天,居然打来了电话。我激动得难以言语,甚至忘记了追问她的下落。我们在电话两端长时间的沉默。我所有的语言只有一句:你回来啊。我都可以坚持下来,你怎么不可以呢?   她说,她现在生活得很好。如果你真的对我好,就不要劝我。你也要好好照顾自己。   来电显示表明,她去了上海。那时候我们一起看安妮宝贝,对那座城市有情结。   整通电话,以沉默始,以无言终。从头到尾都只字未提我们在教堂的约定。我是在躲避,而她是否已经忘记,我不得而知。   我们还没有能力去许诺什么。曾经有过所有消磨彼此意志的沉迷,都应验在了她一个人身上。   5   我慢慢接受陶然从我生活中真实的存在,变成了信件,声音和想念的维系。她每周都会定时打电话给我。她在一个酒楼做零碎的工,以维持生计。   当时陶然的行踪和状况,只有我一个人知道。陶然是不希望我告诉任何人的。但我每次都只对沈恩和盘托出,甚至于她的电话号码。只是沈恩处于他的立场,一直没有打。我想,看见我最爱的人这样关怀我最重要的朋友,其实也算是一种欣慰。   就这样过了很长时间,我没有问过沈恩,陶然是否联络过他。   跟去年才告别,转眼又是冬天。才一年,看着世界变迁,有种沧海桑田,无常的感觉。   有时挂断陶然的电话后,我会无声地哭泣起来。眼泪流淌在手上是冰冷的。我突然发现,这泪不止为孤零零的陶然而流,也为我对沈恩克制隐忍的爱情而流。   毫无准备之下,我收到了她的信。自从她走了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跟她通过信,熟悉的字迹又在眼前,可是她却告诉我她找到依靠了。那个男人对她说,要她以后就跟着他。   我木然,直到放下信才觉出这事非同小可。束手无策的时候,我只想起了沈恩。我跌跌撞撞地奔向他,忽然鼻子酸涩难耐,眼泪夺眶而出。我断断续续地说,她这样下去会把自己给毁了……沈恩,我实在没有办法了,你帮帮我。   沈恩握住我的手,他的手大而温暖,另一只手轻拍我的肩,不要担心,放心有我在。我来想办法,相信我。   我望着他,像个不知所措的孩子一样点头。   事后我才发现,这原来是我和沈恩之间值得纪念的一刻。   本文连载到此结束,更多内容请关注花火精装版之《谁曾和你一起靠近童话》……    晓丹叮咚:圆月·弯刀(1) 晓丹叮咚感悟:嗯,接了调调童鞋的稿约,临时停下了长篇《素颜繁花梦》的写作,写了这篇短文。我是一个斯文白净的女孩,小小的心里却藏有江湖梦。可是我知道我写的不是武侠,我写的,只是爱情。对于女子来说,爱情是需要终身编织的梦,而世间大多的男子是轻别离的。女子走向爱情,犹如飞蛾扑向火,由黑夜走向黎明,她以为有爱的地方就有光明,而她常常忘了,带给她光明的人,也许却站在夜的最深处。   不要伤害女孩,不要让她一个人在夜里痛哭,不要让她柔软的心装满重重的忧伤。女孩是天上飞翔的天使,只有爱情,才可以让她甘愿变成凡人,失去翅膀,容颜渐老……   我写作,只是因为我要传递我对爱的信仰,即使苦如药,却甜如蜜,这,便是我的人生。   楔子   月亮浮上半空,青灰色的月光将世间笼罩得白茫茫一片,银盘一样的圆月下,那柄弯刀,闪着冷冷的光,刺透了一切黑暗的光。   光,为什么可以刺破黑暗?   因为,光,它只是光。   (1)   我是杀手。   师傅将圆月弯刀传给我的时候,告诉我,作为杀手,切记,不可以有心。   我是一个无心的杀手,没有名字,没有记号,甚至可以,没有面孔。   行走江湖的时候,我只是一个穿着黑衣戴着黑色面纱的人,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当然,是一个女人。   我常常忘记自己是一个女人。   当我将最后一个人杀死,在河边静静洗涤圆月弯刀的时候,我听到了锄头的声音。   “哆,哆!”锄着泥土,也锄着我的心。   我回头看,见到一个穿着粗布衣裳的少年,奋力锄着脚下黑色的泥土,地上已经被他挖出了一个巨大的坑。   然后,我看到他,将我杀死的那些人,背起来,整整齐齐放在坑里。   我闪电一般冲上前去,将弯刀对准他的咽喉——作为天下第一杀手,居然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他一定是我漏掉的一个对象,我不可以留下活口。不然我的杀手名声尽毁。   少年睁着眼,布满汗痕的脸在月光下看,依然俊朗无比。他梗着脖子说:“要杀就杀。”   我数着躺下的尸体,18具,一具不少。那么,他不是我要杀戮的对象,那么,他是谁?   “你是谁?”我冰冷的声音在夜色里回荡。   “白光,白色的白,月光的光。”   我的脑海里翻腾了一遍江湖英雄谱,白光,没有这个人,江湖上也没有白氏的名人,既然他不是高手,也不是世家子弟,那么他是谁?   我再问:“你和他们是什么关系?”   “没有关系。”   我不解地问:“那你为什么埋葬他们?”   他黝黑的眸子紧紧盯着我手里的弯刀,我能感觉到他呼吸急促,他很害怕,可是他没有向我求饶。   “他们也是人,虽然已经死了,可是他们应该得到最后的尊重。”   我轻轻嗤笑了一声,我想我终于明白白光是谁了。   一定是一个和尚。   我揭去他的头巾,果然,是一个光头。   那夜,我在树上睡了一夜,醒来的时候,看到白光已经离开了。   那座巨大的坟墓前,整整齐齐摆着18个馒头。对于行路的和尚来说,馒头是他们最珍贵的粮食。他一定背着这些馒头走了很远的路,也可能在路上不舍得吃。   可是,他却全部给了这些死去的人,这些素昧平生的人。   我笑了笑,心想,和尚真是这个世间最大的废物。   我翻开手里的羊皮卷,搜索起我下一个暗杀的对象。   (2)   这一次,我遇到了生平最厉害的一个对手。 晓丹叮咚:圆月·弯刀(2) 在将弯刀割断他的脖子之前,我自己也受了伤。我能感觉到剑刺进皮肤的感觉,冰冷的铁器和皮肤交融,血水迅速涌出。我在感觉疼痛之前,完成了任务。   这次遭遇的对手,是武林世家,全家上下,包括那条牛犊,一共25条生命,顷刻间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而我的账簿上,多了25万两金子。   我在院子里洗涤着我的弯刀,作为一个优秀的杀手,我也有弱点,我有点洁癖,不容许我的武器在下次动手之前还沾有上一任暗杀对象的血迹。   我又听到动静,回头看,只见白光一脸哀伤,在搬运着尸体,将尸体堆积到一堆稻草上。   他点燃了那些稻草。看着烟雾中即将灰挥烟灭的生命,他的眸子里滚动出巨大的泪珠,他合掌默念起经文来。   我冷笑一声,收起洁白如月的弯刀,从他身边走过。   “姑娘,你受伤了。”他低沉地说着。然后,他揪住了我的胳膊。   再然后,他倒下了。   我替他接好了胳膊。我冷漠地告诫他:“下一次,千万不要碰杀手的胳膊。”   他的胳膊接好了,他还是拉住了我的胳膊,从身上撕下一片布料,替我裹着伤口。   “你受伤了,你看你流了很多血。”   我的嘴角向两边扯了扯,过了很久,我才感觉这是微笑。我呆了,我竟然对一个陌生人露出善意的微笑,虽然我戴着面纱他并没有看见。   我看着他替我包裹伤口,看着那些血又迅速渗透,看着他又再次撕掉衣裳,继续替我包裹。   我轻轻推开他:“不是这样的。”我拿出膏药,在自己的胳膊上涂了一层,然后再用棉布裹起伤口。   我抬起头来,这少年本来衣服就破烂不堪,此刻更加褴褛。我眉毛挑了一挑,从包袱里拿出一锭金子给他。   他一愣:“我不要。”   “拿着吧,给你的回报。”   “我不要回报。”   我嗤笑一声,讥讽地说:“你当自己是佛,乐善好施不求回报?”   白光合掌:“我不是佛,姑娘,如果你要给我回报,请你……不要再杀人了。”   我立起来,继续讥讽他:“如果杀手不杀人,她还是杀手吗?”   他的俊脸涨得通红,压抑着愤怒说:“那我就跟着你,尽量减少你的罪孽。”   从这一天开始,天下第一杀手杀完人以后,必然会有一个英俊而沉默的少年出现,收拾着残局,给那些死去的人“最后一丝尊重”。我觉得很滑稽,可是,我发现我竟然并不反感白光一路跟随。   我从来不杀不能给我带来金子的人,我想这是我留下白光性命的唯一理由。   湖水碧蓝,天色幽暗,今夜无风,花香袭人。   将手浸没在湖水里,试着水温,嗯,很舒服的温度。我摘下面纱,脱去衣裳,轻轻走进湖水深处。我在湖水中央唱起歌来。   然后我听到岸上传来一声怪叫,回头看,只见拾柴火回来的白光狼狈地转过头去,大声喊着:“无心姑娘,你怎么可以如此失礼于人?”   我笑起来,嗯,这是和他在一起的日子里第几次微笑了?   他叫我无心,是因为有一次他询问我的名字,我说,杀手没有名字,杀手也没有心。于是,他从此便叫我无心。   杀手没有名字,杀手没有心,杀手又怎么会有廉耻?我可以当着父亲的面杀死他的孩子,也可以当着男人的面洗自己的身体。我不知道快乐不知道悲伤,不知道梦想也不知道绝望。   我继续唱着歌,碧蓝的湖水洗涤着我沾满血腥的身体,长长的发浸在水里,闭上眼,我享受着难得的空灵。其实,没有杀戮该有多好。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晓丹叮咚:圆月·弯刀(3) 我想起多年以前,那时候我还是一个小小的孩童,我有两位师兄和师姐。在树荫下,我看到英俊的师兄吻了师姐的脸颊。师兄摘下一束野*,送给师姐,还让我做他们的见证。师兄说,要让师姐做他最爱的娘子。   可是,第二天,师兄拿着那柄圆月弯刀,毫不犹豫地割破了师姐的咽喉,然后坦然抱着自己心爱的女人,让她在自己怀里流尽最后一滴泪,最后一滴血,看着她本来鲜花一样怒放的生命转瞬烟消云散。   师父微笑着看着面前的这一切,对因为恐惧而吓得瑟瑟发抖的我说:“记住,杀手,是没有心的,更不会有爱。”   7岁那年,师父将我丢弃在茫茫荒漠中,让我独自面对一群恶疯了的野狼,第二天早上,她来寻我,将奄奄一息的我带回家中。她说,那以后,我的眼里才有了杀手的光芒。   14岁时,我和师兄为死去多年的师姐上坟,我为师姐采来很多野*,然后看着师兄将它们插满坟头。我天真地说:“这些花,还缺了点颜色。”师兄不解,我已经抽出弯刀,刀光掠过,师兄咽喉深处的血飞溅而出,洒落在野*上。   我至今记得,那些野*,沾满鲜血的野*,风一吹,就飘得满山遍野都是,花香阵阵,令人心旷神怡。   而我,只是平淡地转身,再也不看濒死的师兄一眼。   那一次,我才成为一个真正的杀手。   而我接下的第三桩任务,是此生最艰难的任务。我只有一丝犹豫,就义无反顾地执行了。   师父倒在我面前,冷漠的嘴角第一次流露出微笑,她将弯刀传给我,说:“从此,你就是天下第一杀手。作为杀手,切记,不可以有心。”   圆月升起的时刻,我接过那柄象征杀手最高荣誉的弯刀,戴上黑色面纱,穿上黑色衣裳,从此,江湖上多了一位冷酷的女杀手。   走过许多路,喝过很多酒,杀过很多人,流过很多血,可是,我从不后悔。   从不。   我听到湖水发出哗啦啦的声音,然后一条巨蟒从水里迅速浮现,将我捆绑起来。巨蟒越束越紧,我第一次感觉到死神张开翅膀降临。   我看到岸边飞速跑来一个人,张开手,吸引巨蟒的注意,巨蟒勃然大怒,张开猩红的血盆大口向白光扑去。只是一瞬间,鲜血已经飞溅,一把弯刀,深深扎进它最薄弱的七寸处。   巨蟒慢慢倒在了湖水里,碧蓝的湖水顷刻间变得血红、血红。   我静静地躺在湖边的草地上。我看到白光拣起了我的弯刀,向我走来,弯下腰,那一刻,我忽然恐惧起来,如果弯刀停留在我的咽喉……   他低下头来说:“为什么你的手里会有刀?你明明脱掉衣裳……”   我说:“衣裳是身外之物,而这把刀,是我身体的一部分。”即使沐浴的时候,我也不会摘下刀。   白光将弯刀放在我身边,将衣裳披在我的身上,浓黑的眉毛下,一双眼睛明亮得如星辰:“无心姑娘,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生得很美,比我见过的世上最美的女子还要美。”   我一愣,感觉到面孔发烫。我这是怎么了?   可是,是真的,从来没有人告诉我,我的容貌究竟有多美。   我喜欢一切美丽的物事,我喜欢看天边的浮云,喜欢路边怒放的野花,喜欢颜色绚丽的绸缎,喜欢听动听的乐曲。可是,我却从来不知道,我自己原本也是美的,构造了这个美丽世界,是美丽物事的一部分。   因为从来没有人对我说:“你很美。”   我对自己的容貌从无概念。 晓丹叮咚:圆月·弯刀(4) 白光凝视着我,将我轻轻扶起来,黝黑的眸子闪闪发亮,他忽然低下头,在我的唇上吻了下来。   蜻蜓点水一般的吻,我甚至来不及品尝他的唇齿滋味,已经结束。他放下我,忽然掩面奔逃了。   他崩溃,我又何尝不是?   我摸着他留下来的吻的余温,感觉身体深处的悸动,我觉得头晕目眩,可是天知道,即使差点葬身巨蟒之口,我也没有这么慌乱。   我拿起那把弯刀,对着狼牙月,深蓝色的光芒透过弯刀射进我的心房。   不,我不可以有心,我,更不可以动情。   我起身,悄悄离开。   如果做不到,就离开,就像接了完成不了的任务,那只有放弃。   只是,谁能告诉我,既然无心,为什么,心依然会那么痛?   (3)   当我走进烟花楼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我陷入了危险中。   原本喧哗的人群,那些*、客人,忽然间露出狰狞的笑,亮出了身边佩戴的刀。烟花楼里一片肃静,而我,就站在包围圈里,四周都是敌人和武器。   我要暗杀的对象,此刻得意洋洋地走了出来,轻摇着折扇。   我想起很古老的一句话:人在江湖飘,哪有不挨刀。   也许,我的生命就到此为止了。   我慢慢地亮出我的圆月弯刀,即使是死,我也要像一个真正的杀手那样死去。   血,像海水一样湮没了烟花楼。   忽然,一切停顿了,周围的人像忽然被人点了穴道一样停滞不动,只有一个人嘶哑的声音:“都别动,你们的主人在我的手上。”   我看到了白光,他颤抖地举着一把刀,架在摇折扇的人的脖子上,他和那人一样抖成了筛子。   围绕我的人朝他们扑去,放松了对我的警惕,趁这一刻,我飞了上去,抓起白光的手,一抹……   鲜血飞溅,一切结束。   然后,我牵着白光的手,冲破屋顶,迎向苍穹,像两只巨大的鸟儿一样迎向自由。   白光跪在地上,清冷的月色将他的身影拖得很长很长。他垂着头,像一个将死的暮年人。   我将烧熟的一半兔子肉放在他面前,他提起来,扔出很远。他英俊的面孔扭曲,狰狞,他说:“我恨你。”   我将另一半兔子肉放在他手里,淡淡地说:“即使你恨我,也先吃了它,才有力气恨我。”   “是你让我杀了他,你让我成了一个刽子手。”   我将兔子肉撕碎,慢条斯理地说:“如果你恨我,我就消失在你面前,反正我们本来也只是萍水相逢的人。”   “那你走,我再也不要见到你。”   他的语句如此铿锵,仿佛毫无挽留的余地,我一怔,放下兔子肉,转身大步离去。   我不能,让他见到我眼里即将流出来的泪。   师父,你能否告诉我,为什么我的眼里也会有泪?泪水来自心脏,我,不是没有心吗?   我大步走在山道上,眼泪终于飘飞,月光如水照耀着山路,眼前一片光明,而我却摔了一蛟,真的,很痛。   我坐在地上,痛得大声哭了起来。   不可以,我不可以就这么离开他,他是这个世界上第一个说我美的人,也是第一个让我知道,这个世上,除了无缘无故的仇恨还有无缘无故爱的人。   我转身,朝白光所在的地方奔去。   我的心,空落落的,地上白茫茫一片,除了月光,一切皆无。   白光不见了。   那两瓣兔子肉还留在草地上,有微微的余温。我仰起头,张了张嘴,然后我看到树上有一块布条。是白光身上的衣服碎片。   我吃着兔子肉,圆月弯刀闪着冷冷的光,有时候,杀手也有被人追杀的时候。风吹着衣裳,茫茫的旷野中,第一次感觉到了忧伤,还有无尽的孤独。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晓丹叮咚:圆月·弯刀(5) 白光,带给了我人世间唯一的温暖,我却带给了他危险,这个世界永远是那么的不公平。   清晨的第一缕晨光飘荡的时候,我已经来到了聚仙山庄。   我从山庄门直接走了进去,看到高高的旗杆上悬挂了一个人,是一脸憔悴的白光。   我抬头仰望着他,他低头俯视着我,一切尽在不言中。   聚仙山庄的司徒庄主拍着手掌,立在台阶上。他说:“天下第一杀手,果真名不虚传,你怎么知道你的朋友在我的手里?”   我漫不经心地看着四周的阴影,那里应该早已埋伏了无数兵马。我淡淡地说:“你是我今年最后一个暗杀任务,不是你还能是谁?不过,他不是我的朋友,他只是一个陌路人,一个好心的和尚。”   白光用尽全力嘶喊着:“无心,你给我滚,你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女魔王,我不要你救,我讨厌你。”   司徒庄主呵呵笑着:“只有朋友,才会在危机时刻首先想到别人,你想我放了他,他想我放了你,说你们不是朋友谁还会相信?”   我不再回答,轻轻抽出圆月弯刀,冰冷的刀光反射着阳光,我说:“来吧!”   司徒庄主说:“不论谁找你杀我,我出多一倍的金子,让你杀了他。”   我沉吟片刻,冷冷地说:“成交。”   做杀手,也可以临时变卦吗?   做杀手,也可以没有职业道德吗?   做杀手,做成你这样,还有谁会相信你?   白光追问着我这些问题。而我什么都没有回答。我坐在溪水边,洗涤着我的双足,清澈的溪水映出一位少女苍白的容颜,落花缤纷随着溪水静静流淌。   我偏着头看着水里的自己,轻声问:“白光,我美吗?”   他呆了呆,走过来,从水里将我抱起。   我没有挣扎,全身颤栗,第一次,和一位男子如此接近。他清秀的眉,清朗的眼,高挺的鼻梁,带着淡淡青草气息的呼吸,一切离我是那么近。   他柔声说:“无心,你真的不知道你自己有多么美吗?”   他掬起我的长发,露出我光洁的脸颊,呼吸落在我的鼻尖上,阳光在他的眸子深处闪烁:“无心,从来没有人请求你,做他的娘子吗?”   我怔住了,然后悲伤地摇摇头:“怎么会有人,愿意娶一位杀手做娘子呢?”   他牵着我的手把它们放在胸口:“我愿意,如果你从此不再做杀手。”   我无奈地摇摇头:“有的人,生来就是富贵命,而有的人,生来就只有做杀手。除开做杀手,我不知道我还能做什么?”   他坚定地凝视着我,轻声说:“跟我来。”   他带我走到一处小小的镇前,走到一群乞讨的人中间,从包袱里取出很多馒头,慢慢地,一个一个,放在乞讨者的碗里。   他说:“无心,我给出的只是馒头,你看,却点亮了他们的欢乐。”   那些乞讨者欢乐地咬着馒头,他们的表情像在过狂欢节。   我打开自己的包袱,把金子拿出来,交到他的手里。   白光买来了堆成山一样的雪白的馒头,四周的乞讨者越集越多,甚至有平民也一起排队过来领馒头。白光热情地散发着馒头,然后他牵着我的手,让我将馒头发给大家。   这是第一次我将快乐施舍给别人。以往,我只施舍死亡和痛苦。我看着那欢乐的情绪像微风一样吹过人群,吹开他们的笑脸,我感觉到欢乐也蔓延到了我的心底里。   一位老大爷拉着我的手,不住地说:“谢谢,谢谢你们,你们是好人。”   原来,杀手也可以变成一个好人?   当夜晚来临的时候,我和白光牵手离开小镇,回到我们住的客栈里。白光吻着我的发丝,说:“无心,你现在是否已经有心了呢?”   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可是,离开他我会不快乐,和他在一起,我会觉得甜蜜。   “别再做杀手了,我陪你离开江湖,海角天涯,我们永远不分离。”白光喃喃地说着,眼神神往:“我不会再让你餐风露宿,不会再让你单身涉险,不会再让你吃野兔子肉,在冰冷的湖水里沐浴,我更不许你随便杀人。我要让你穿颜色绚烂的绸缎,一颦一笑都像一位大家闺秀,我还要让你当上母亲,拥有许多可爱的婴孩……”他洁白的脸颊上盛开出绯红。   当他离开我,回到只与我有一墙之隔的房间里去时,天知道,我是多么的不舍得。   谢谢你,白光,是你让我觉得自己原来是美的,也是你,让我知道第一次被人爱的滋味。   我真的,很想做你的娘子,只是,不是现在,最后,再给我一点点时间,好吗?   我从贴身的衣袋里,取出这些年来我积攒下来的那些银票,里面全都是我赚来的数不清的金子。我将它们留了下来。   如果,我回不来了,我爱,就让这些金子变成遍地的馒头,让欢乐在人间盛开。我曾给人间带来痛苦,就让这些来弥补我留下的伤害。   我望着那冷冷地悬挂在天空中的圆月,明日,弯刀将最后一次闪耀,从此彻底退隐江湖。我要做一位普通少年美丽的娘子,爱他,伺奉他,服从他,跟随他,从此天涯海角,永不分离。   我像影子一样飘进他的房间,在沉睡的他的身旁,放下那些银票,还有我的吻。   像丁香花一样羞涩的初吻。   等我。回来。   (4)   本文连载到此结束,更多内容请关注花火精装版之《谁曾和你一起靠近童话》……   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 小说下载尽在书本网 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本文件仅供学习使用,请勿传播!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